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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修仙之七妹有点猛》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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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2章 杜凛番外-前篇[第2页/共3页]

二十岁,爷情窦初开,坠入了爱河,她哭,便逗她笑,她没灵根,用不了“纸鹤传书”,爷想体例,造通信牌子,因为她的身上,我看到了娘当年的影子。

他的故事风趣,做出的东西更风趣,摆阵我不懂,可他搞的傀儡术,他讲的炼器,都诱人,让我深陷此中。

火辣,标致,快人快语。对,爷想娘,可爷是男人,不能说。

那年,爷十五岁,他果断的走了,赶赴疆场,爹娘也走了,很多年以后,只要爹返来了,浑身是伤,满面沧桑,总望着娘留下那把断剑堕泪。

老是认错人啊,爷想埋头,可爷见到标致女人就感觉是她,她不在了,没准是感觉爷心花,悄悄走了。走吧走吧,花名出来了又如何?爷还是爷,爷心中爱的,是娘的影子啊!

喜好叫我小鬼,喜好自称爷的家伙,本来叫林若斌,他总暗搓搓的偷偷去看个标致女修,年青的女孩子,芳华,活泼,可惜,我不但认不准色彩,另有点认不准人。管他呢,又不是我喜好的范例,我还是喜好娘那样的,火爆起来敢抡剑和爹爹干架,胸大细腰的女孩子。将来,我要长得高高大大的,长得人见人爱的,好八抬大轿娶了娘亲。

每当我孤零零的躲在一旁的时候,娘总会摸摸我的头,揽我入怀。娘的感受暖和,柔嫩,令人沉醉。

自小,便晓得本身和别人不一样,可我谨慎翼翼的包裹着本身,保护着小小的奥妙,不让他们晓得。

我行吗?他会不会也想旁人那样嫌弃我?我不语。

“我们杜家人,最好穿白衣,风骚俶傥,高洁无双。”四堂哥着白衣,执折扇,如是说。

我活在本身的小天下中,不成自拔。会看错色彩,会认错人,真的赖我吗?

小火伴说得如此信誓旦旦,如此有理,我竟无言以对。或许,我本来就不该保存在这个天下上吧,因为我是如此特别,却不敢对人言。

娘说了,必然会等我的。

发明缔造,缔造发明。

“懒人才晓得糊口,懒人才会为了让本身懒得有理,懒得不下出世活质量,而去动脑筋缔造便利的神通,便利的法器。”他说这句话的时候,我已经被娘耳提面命的,必然要称他为林师叔了。

小火伴们会指着天空说:“看,太阳是红的,天是蓝的,云是白的,好标致,秋高气爽,感受特别舒畅,最喜好蓝天白云啦。”

“那么黑的人,放到那里都鹤立鸡群,如何能够认错?”

切,他就吹吧,欺负爷小,才十岁是不是,爷再孤落寡闻,也晓得凡人界没这么短长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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