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第1页/共4页]
塔伦却毫不在乎的耸耸肩,一边答道:“或许吧,但不是我们,你尽能够分开。”
相较而言威斯特的神采就不那么都雅了,他骇怪的对塔伦叫道:“嘿,塔伦,你疯了吗?我们面对的不是小毛贼,而是食人魔,食人魔啊!一个就足以打扁我们三个,再说我们的费事还不敷多吗?天啊,我们还是走吧。”
西斯深深的叹了口气,用一种果断的口气道:“我们满是在这个小镇出世,并且大部分人直到死都没有分开过它,对我们来讲,这里是我们最深爱着的故里。以是,没有任何一小我会眼看着它被一群蛮横的妖怪践踏而挑选热诚的分开。”
从那今后食人魔一向居住在莱吉尔高原,总数约莫在6到10万之间,很少有食人魔会分开那边,大范围的迁徙更是闻所未闻。实在曾经有人对这段汗青表示过思疑,因为对只对食品感兴趣的食人魔而言,龙族的圣泉和财宝就如河边的鹅卵石之于人类,底子就毫无吸引力。以是若说当初那群食人魔是因为这些才去进犯龙族,实在很难令人佩服,是以很多人都猜想此中恐怕另有隐情。
食人魔是摩季那大陆的一个亚人种族,他们男女均匀身高都在3米以上,有着褐绿色的皮肤,丑恶的面孔以及健旺到吓人的体格。与他们低下的聪明一样着名的就是他们的力量,在统统聪明生射中除了龙,就属他们的力量最大,是以在特里恩帝国,人们常用“像食人魔一样”来描述那些脑筋简朴四肢发财的人。食人魔以一个部族为单位群居糊口,非论男女都是可骇的兵士,每个族群都有本身的领地,如果有别的部族侵入,两方铁定会拼个你死我活。每一族的魁首是族中最高大强健的那一个,但也有一个经历丰富的老食人魔担负近似参谋的角色,在食人魔语里叫“米里维乌”,意即聪明。究竟上,把他们叫做食人魔实在是有点冤枉,因为平常需求太多的食品,是以食人魔会吃掉统统到口能够下咽的东西,包含本身的同类,以是这倒不满是因为外界传说的那样,因为他们那被谩骂的残暴脾气。
威斯特想了一下,发明留下也比伶仃面对亡灵法师的追杀来得安然,因而他无可何如的叫道:“好吧好吧,你们矮人都刚强得像岩石一样,恰好我需求一些食人魔的皮肤和血液做炼金质料,要晓得它们在市场上可不便宜。”一边跟着两人走入镇内。
因为肯达的地理位置很特别,以是平时也在这四周长驻有一营2000人的常备军,主如果巡查旁特平原制止盗贼劫夺运送钢铁和兵器的车队以及在告急时用作对康鲁尼的援助。但2周前传闻克里亚城产生了兵变,是以留守的军队遵循号令前去平乱,没想到他们才走就产生如许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