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章 留头不留辫[第1页/共3页]
是自古传承的思惟,是根植在汉人血液内里的一缕思惟,汉家儿郎,就应当留下超脱长发,而不是丑恶的款项鼠辫子。
来由很简朴,现在的中原还没有接管过各种发蒙活动、也没有来自于西方的各种思惟打击,更没有恩格斯马格斯的各种实际,在甚么都没有的环境下,冒然启动实际中国的轨制,哪怕是从上启下,也会引来动乱,因为这和老百姓的固有认知抵触。
“好可骇的步地,好可骇的火器。”周将军扭头望四周,神采垂垂的凝重了起来,“此次的叛军,绝对不是小打小闹的叛逆,他们乃至比三藩之乱还要可骇。”
“留头不留辫、留辫不留头!”李超的兵士齐声吼了起来,声音直冲云霄,冲在广州城的汉家儿郎内心,直击他们心底最深处。
火枪兵们翻开刺刀,举了起来,齐刷刷的对着冲过来的残兵老将刺过来,一轮精确的齐刺,就将仇敌来犯的仇敌全歼。
从发明叛军到被叛军占据城门,不过一个时候罢了,广州市,开端沦亡。
无数的兵士高举兵器,对准天空,构成一片兵器的陆地,他们吼怒,他们大声尖叫,宣泄本身心底的冲动。
“杀!”
如果他们有充足的时候,当然没有干系,但他们并没有充足的时候,固然没有言明,但不管是李超还是循环者,都默契的但愿尽快平推这个天下,李超是要促使这个天下进入循环,而循环者是但愿完成主神的任务。
“我要留发……。”
李超看着广州城内里的汉家儿郎,深呼吸的一口气,猛地喝道:“留头不留辫、留辫不留头。”
“好,不愧是我汉家儿郎的种。”李超欢畅的说道:“现在重新拿起你们的兵器,我们去杀鞑子。”
那种火器,隔着老远就能打中人,准头比弓箭手的弓箭还要精确,能力比箭矢还要短长,的确是疆场上的大杀器。
“杀鞑子。”
当……。
三藩之乱阵容浩大,可谓骄傲清入关以来最大的兵变,连郑氏都比不上,但他在眼中,三藩之乱再短长也没有面前这些叛军短长,因为三藩之乱是仓促叛逆的,他们底子就没有做好万全的筹办,而面前这支叛军,从练习有素的规律和精美的东西来看,绝对是蓄谋已久,现在他们敢掀起兵变,必定是有万全的设备。
与此同时,兵士齐刷刷的举枪对天射击,‘砰砰’的声音和李超的声音异化在一起,当即震慑了逃窜的仇敌和广州城的汉人。
“留头不留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