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章 留头不留辫[第2页/共3页]
“留发……。”
曾经他们屈就在满清野猪的兵器下,剪断了本身的头发,梳起了款项鼠辫子,留下丑恶,但现在,他们站起来了,他们抵挡满清鞑子的统治,举起兵器,剪掉本身的辫子,重新规复汉家儿郎的衣冠。
想要突破这类固有认知,只能用新思惟来打击老百姓的固有认知,在这个过程内里,老百姓的三观被粉碎,社会动乱。
当……。
“撤退。”
在这类目标面前,新轨制、新思惟带来的动乱是不成容忍的,以是他们挑选持续中原一脉相承的轨制,最多停止必然程度上的改进,而新中华帝国,就是以而生。
如果他们有充足的时候,当然没有干系,但他们并没有充足的时候,固然没有言明,但不管是李超还是循环者,都默契的但愿尽快平推这个天下,李超是要促使这个天下进入循环,而循环者是但愿完成主神的任务。
“杀鞑子。”
一个被堵住的广州城兵士手中兵器和空中停止密切的打仗,收回一声‘当’的声音,而这个声音也仿佛是信号一样,接二连三的有兵士放动手中的兵器,缴械投降。
“留头不留辫……。”
是自古传承的思惟,是根植在汉人血液内里的一缕思惟,汉家儿郎,就应当留下超脱长发,而不是丑恶的款项鼠辫子。
“好,不愧是我汉家儿郎的种。”李超欢畅的说道:“现在重新拿起你们的兵器,我们去杀鞑子。”
但现在,有人喊出了‘留头不留辫、留辫不留头’,喊出了‘规复汉家儿郎的衣冠’,一种如同触电般的感受平空闪现在他们的心底。
“留头不留辫、留辫不留头!”李超的兵士齐声吼了起来,声音直冲云霄,冲在广州城的汉家儿郎内心,直击他们心底最深处。
“收起刺刀,筹办开仗。”
这是疆场,也是绞肉场,血肉在这里是最遍及的、也是最不值钱的。
“攻出来!”
火枪兵们翻开刺刀,举了起来,齐刷刷的对着冲过来的残兵老将刺过来,一轮精确的齐刺,就将仇敌来犯的仇敌全歼。
那种火器,隔着老远就能打中人,准头比弓箭手的弓箭还要精确,能力比箭矢还要短长,的确是疆场上的大杀器。
“我要留发……。”
“将军。”一名偏将退了返来,有点焦急的吼道:“我们撤退把,兄弟们顶不住了,叛军太可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