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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心律师》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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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辩术无双[第2页/共3页]

“法庭调查到此结束,上面进入法庭辩论阶段,两边当事人环绕本身的主张以及本案的争议核心颁发辩论定见,先由公诉人、诉讼代理人顺次颁发辩论定见。”

“2、被告人属入户掳掠,多次掳掠,情节卑劣、社会风险性大、结果严峻,应判正法刑!被告人实施掳掠的空间场合都在室内,这属于入户掳掠。别的,被告人共对37名男性实施掳掠行动,构成多次掳掠。”

李超的公理之声好像洪钟大吕,振聋发聩。受害人听得眼神炙热,冲动得都扬开端来,大感痛快。

“本案被告人属于入户掳掠、多次掳掠,有两项法定减轻情节。且犯法伎俩极其卑劣,通过性侵达到掳掠目标,社会风险大,形成受害人王旭东差点他杀身亡,犯法结果严峻。”

……

轮到李超了,李超充满浩然正气地大声道:“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群众陪审员,我作为受害人的诉讼代理人,颁发以下辩论定见。1、被告人构成掳掠罪,究竟清楚,证据充分。在法庭调查阶段,对方辩白人一再宣称性侵男性不算犯法,而拿走衣物属于性侵男性的持续,同属一个法律干系。在此,我要特别指出,对方辩白人的法律干系分别纯属弊端。本案很较着是存在两个法律干系。性侵男性是一个法律干系,这里因为法律没有规定为犯法,我方也没有提出控告。性侵男性以后,抢走受害人的合法财产nei衣服,这是第二个法律干系。”

“对第二组证据,被告人欲停止民事补偿,恰好证了然被告人也承认其暴力性侵以及无耻拍摄,给受害人形成了身材伤害和精力勒迫,畏于法律制裁,其想用民事补偿手腕消弭控告。由此可见,被告人确切利用暴力、勒迫的体例抢走受害人王旭东等多人的nei衣物,合适掳掠罪犯法构成的四要件。受害人对峙以为被告人构成刑事犯法,不与其私了,要求依法以掳掠罪判处被告人极刑,公道合法,合适当刑标准,要求法庭支撑受害人的诉求!”

究竟上,李仁勇的罪过就是如此令人发指!但为了博得赌约,为了争名逐利,薛东罔顾究竟,决定持续为李仁勇抵赖。

薛东一张胖脸成了苦瓜脸,李超的辩论定见翔实有据,有理有据,另有法律根据,让其感受无懈可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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