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签售会上[第1页/共4页]
宁璐的脸就更红了,她咧着嘴偏过甚去,忽而提动手提包就仓促往外走。害得收银蜜斯一起地追上来,
宁璐好像怀揣着一颗小兔子般的表情拆开了礼盒,内里是一支钢笔。
宁璐点点头,正想说‘就是我的责编贺群立呗’,却被徐暮云抢先笑吟吟道,
“这感受……写字的时候就像是把你握在手里了。”宁璐不由感觉贺群立真有几分敬爱。但是两人找处所吃晚餐时,宁璐趁着他去洗手间时,偷偷按着包装盒上的信息搜刮了淘宝,发明这支14k金的钢笔约莫在两千块摆布。
“别笑话我才是。我就随便一清算。”
徐暮云明天也是润色过的,不过早晨她还要赶去公司加班,穿的衣服也略略职业一些。她眼睛溜溜儿地瞧着宁璐得体修身的红褐色针织连衣裙,黑丝袜配着高跟得方才好的小皮靴,长长的头发好似打了蜡普通的光可鉴人,光亮粉白的面庞上挂着羞怯的笑意,
念及于此,宁璐忽而就有些不美意义了。
贺群立感觉有些奇特,见宁璐的脸都嗖嗖地红了,就更觉迷惑了。宁璐因而难堪地解释道,
宁璐不由莞尔,因而紧了紧钢笔,就好似把他握在手内心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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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这番偷偷苦下的工夫也总算是有回报了,就连林欢儿都笑着说‘宁璐姐姐打扮得好标致,不过就是这署名笔仿佛和你的气势不太搭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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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出版社如何就忽视了这么标致的小美女?打上美少女作家的噱头做鼓吹,岂不是更好卖?下次可得和宋十江好好提一下建议!当初绘本作家妆宁就是走这个线路着名的。”
在经心安插的大型告白牌之下,徐暮云处在最显眼的位置,浅笑着给络绎不断的读者粉丝署名握手。朱晓晓作为出版社的临时拍照师,举着单反拍相机个不断,要留些照片给出版社在展厅门口包下的电子告白屏用。
签售会算得上是相称顺利的。
说实在的,对于本身调皮又不失轻奢的打扮气势,贺群立送的‘仙鹤’钢笔实在有一点儿过于老成。固然宁璐为了晋升钢笔的年青气味,特地去手账爱好者专门店买了马卡龙色的限量版墨水,但当沉稳得好似暮秋的钢笔流淌出活泼的马卡龙色时,一种奇特的反差萌让宁璐不由扑哧一笑。
“二十出头的小mm打扮打扮就是不一样,我这个快三十的阿姨真是不认老都不可。不过宁璐,明天我才是签售会的配角吧,你这身打扮但是要把我的风头都抢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