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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击的部落》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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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铅笔和纸[第2页/共5页]

洛海在洞窟中来回走动,而部落兵士们则将食人族储存的食品搬出来,看来此次战役的收成不小。

洛海心中升起了留下这七只食人族幼崽的筹算。不但是因为这些印记,另有食人族是由犬科植物退化而来的启事。

而老迈,天然是被洛海本身留着了,取名叫‘罗根’,这美满是洛海恶搞的。至于目标吗,当天他看到桑若那披收回母性光芒的眼神,他就下定了决计。

这家伙一向以来都是大大咧咧没心没肺,他恐怕是以为这几只食人族养着必定很好玩,归正这些家伙长大了也不是他的敌手,没甚么伤害。

所谓‘鹰犬’虽说有些贬义,但也说了然鹰和犬都是人类打猎的火伴,如果能够将斧山的巨鹰顺服,部落将获得庞大的战力,巨鹰那但是曾经将斧部落人当作食品的物种,其强大的气力无庸置疑。

打扫完疆场,洛海带领着步队向盐井区进步,现在应当处理盐的题目。

现在部落正处于高速生长期,房屋正在改建,青铜器也还没有完整提高,铁器还是没有下落,他决定先将部落扶植到必然程度以后再向外打仗,到时候也有必然的自保之力,不至于被人欺负。

而食人族的虔诚度应当也不会低,智商更是比狗高出很多。并且它们的打猎才气比斧部落更强,这一点从它们的种群数量和储存的食品便能够看出,它们具有活络的嗅觉和听觉,锋利的爪子和牙齿。利用东西的时候用两条腿,奔驰的时候用四条腿,非常矫捷,奔驰速率比斧部落兵士还要快上很多。它们滋长很快,只需求很短的时候便能够构成战役力,这一点从它们的成员比例便能够看出,现在还退化出了必然的聪明,洛海不成否定,这是一个比人类更加完美的种族,要不是洛海这小我类呈现,恐怕很少有人类会是它们的敌手,起码谛部落和斧部落敌不过。

现在又赶上了这食人族,洛海说不心动是哄人的。

洛海举着火把,细心察看了一番,这小我的样貌和体型和斧部落,谛部落的人都不一样,明显是另一个部落的人,并且这小我已经死透,口鼻中并没有被烟熏的陈迹,他猜想,应当是在他放烟之前就已经死掉了,这小我身上也只要一条兽皮裙遮挡,身上的装潢也满是骨器,野兽牙齿甚么的,并没有金属物品,看来文明程度和之前的斧部落差未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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