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逃亡[第1页/共8页]
往昔的一幕一幕闪现面前,陆孝严感慨万千:“凌希,我对你……算不上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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巷子绝顶堆满杂物,阻住了来路,长久游移间,一股劲风从背后腾空劈来,直袭脖颈。仗着多年打拳练就的敏捷技艺,陆孝严微微偏头让过刀锋,旋即一脚踹在对方肚子上,那人惨叫着飞出几米,撞倒了紧随厥后的朋友,可眨眼间更多人又包抄而至。
几只海鸥从天空飞过,鸣叫声清脆宏亮,凌希目光跟随而去,带着一丝难以言说的愁闷:“我这辈子活得像狗一样,还他妈是条流浪狗。陆孝严,你就是把流浪狗捡回家,还喂了顿饱饭的人。当时候你说我长得都雅,说我唱歌好听,还说等哪天得了金曲奖你包下皇庭旅店给我庆功——这些我都没忘,以是我死皮赖脸都要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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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个月前的某天,陆孝严被人发明昏倒在自家名下一处旧堆栈里,中间还躺着表哥周挺的尸身。当时他手里握着把枪,抢上只检测出了他一小我的指纹,匣里的枪弹与射穿周挺心脏那颗型号完整符合。
“妈的,站住!”
那女人一如既往地轻声细语惺惺作态:“是孝严啊,你爸爸睡下了。唉,出了这么大乱子,可把他给累坏了。你如果孝敬孩子,就乖乖回家吧,听话,我们陪着你去警局自首……”
“外公早就不在了。”凌希语气安静,就像在转述别人的事,“我来里岛的第二年,死于心肌堵塞。”
凌希抖落烟灰,自嘲地笑道:“人嘛,总得给本身留点儿念想。别人懒得骗你,就本身骗本身喽。”
陆孝严抹了一把脸上的血:“算了,我也懒得再吃力量。等会儿差人来了,你就说是我挟持你的。”
在陆孝严印象中,凌希的手指苗条均匀,指尖老是枯燥微凉的,因为长年弹吉他的干系,小指腹磨出了厚厚的茧子。凌希这辈子没多大本领,只会弹弹吉他唱唱歌罢了,手指缺掉两根,就再没见凌希弹吉他了。
凌希眯起眼睛定定谛视陆孝严半晌,仿佛悟出了甚么,哈腰畴昔一把扯开对方的衣衿——正如他所料,有根锋利的断枝从陆孝严腹部斜插|出来,贯穿了全部身材,尾端紧紧钉在椅背上,坐位底下汪着老迈一滩血,触目惊心。
大量失血使陆孝严怠倦不堪,说话也断断续续:“那你还、还要每月寄钱归去?前些年你不是还给他买了公寓?”
一句“生日欢愉”在嘴边盘桓很久,毕竟没能吐出来,薄情寡义的花花公子做太久,早就健忘如何说至心话了。陆孝严瞄向后座,那边没有蛋糕和礼品,只整齐码放着几支洋酒,酒瓶中间还塞着个印有“Amavil”字样的红色药瓶,不知治甚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