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始丛林[第1页/共3页]
陈宁娇媚地说道,明天她穿戴一身得体的连衣裙,将S形身材烘托得鲜艳如花,吸引着很多男性同窗的目光。跟其他同窗分歧,向来大大咧咧惯了的刘挺插手此次毕业十年同窗集会也是随便穿了套羽绒服和活动鞋,显得身材非常痴肥,这会儿当开路前锋恰是合适。
刘挺对于世人的说法也不泄气,抹了抹额头上的汗水,施施然地走到了步队的背面。
“吼!吼吼!”
不管众位同窗多么信赖刘挺,他们毕竟是糊口在当代都会里的浅显人,此次来插手同窗会不是穿戴皮鞋就是踏着高跟,着装思路是要风采不要温度,如此打扮在泥泞的林间盘跚20分钟已经达到体力极限了。
刘挺一言不发,只是一股劲儿的往前走,披荆斩棘,心中忐忑的众位同窗也只好跟上他的脚步,有脚被石头崴着的半边身子挂在其他同窗身上,一步一步地蹦着,恐怕真的被雄师队丢在丛林里。
一起走归去,除了同窗们本身身上落下的装潢品――高根鞋上镶嵌的人造珍珠,被树枝划破的布片以外,还是看不到任何植物活动过的踪迹。偌大一片原始丛林,除了讨人厌的虫子以外竟是连鸟鸣蛙叫都听不到一声,幽深阴暗垂垂渗入同窗们心底。
“哎,你甚么态度?我们信赖你才跟着你走的,你现在倒好,把我们带到一个莫名其妙的处所丢下就走,太不负任务啦!”
“没路了,能够是我们走错方向了。”
“要不再歇息会儿吧!我的鞋子已经湿透了,走起路来太难受了!”
“你看看四周,再看看前面。”
这群花花绿绿的男女长幼足有四十多号,看起来现在很多人已经精疲力尽了,不调和的声音开端呈现在团队中。
忽地刘挺停了下来,自言自语的说道。耳背的方志军仓猝高呼起来:“你说甚么?没路了!?你如何带的路?!”
蛮荒的呼啸声从远处传来,音波震慑的四周树叶哗啦啦作响。这声音不似豺狼狮象等地球上常见的猛兽,世人惊骇地挤到一块,脑袋四周张望,汲取着人群的温度。
刘挺嘴上不饶人,脚下走的并不快,传闻他曾经去过墨脱,是一小我到了拉萨再插手的一支临时驴团,全程1个多月。毕业十年他换过很多份事情,没一份能做上2年的,做的不高兴了就一小我出去观光,有的同窗恋慕他这份萧洒不羁,有的人感觉他傻X,都快30岁人了还没个端庄。现在他的这份经历显得非常刺眼,即便是不仇家的方志军也不敢正面辩驳他,只敢揪着由头唠叨几句,恐怕惹了公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