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1章 我叫傻魏[第2页/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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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可不敢哈腰,他必必要让仇敌瞥见他这个活生生的目标。
街角的暗淡灯光下,走来一道高大的身影。
“杨腊子,把枪给我!”
阎霸道:虽为凡人,却也是大造化之人,且与本王有缘。赐你一世阳寿!待你返来,须进献灵魂,拜入本王座下,为一忠犬,你意如何?
听到魏可的话,老团懂了他的意义,疯了一样冲上来抢魏可手里的枪。
他也不敢停下脚步换弹夹,因为,那会让他立即丧命,因而,他就那样挺直了腰杆,双手开枪,持续点射。
东南战区水兵陆战队红箭07分队,参与任务的总计六名队员,尽数都在包抄圈里了,就是说,如果不呈现古迹,他们这些最精锐的陆战队精英,就会全数捐躯在这个岛子上。
好古怪,的确不是人类的力量。
来吧!让老子一次杀个够本!当他看到那些仇敌错愕乱窜的模样,竟然发作出一串狂放的大笑,一个兵,临死能死得如许爽,不亏!
大爷的!算命的满嘴跑火车,不成信!
“跟着我!绝对不要停!杀敌!”
这类时候,来不得半点踌躇,魏可的设法很直接,他要承担起分队长的任务,而最好的挑选莫过于,由他本身去把左边仇敌吸引开,给他的好兄弟们,留下最后一线撤退的但愿。
本来,死真的并不成怕,人的灵魂忽悠悠的,感受另有那么一点爽,或许就和吸毒品差未几。
魏可答:兵士浴血亡,马革裹尸还,却也干脆,无所牵挂。
魏可卒,阎王召见。
冒死往前冲!往人堆里冲!一向到两支枪里的弹夹全数打空,当他想用枪去砸面前一个仇敌的脑袋的时候,俄然感觉,四周的统统,变得仿佛慢行动普通,极不实在。
他现在就是一只活蹦乱跳的钓饵,必须吸引狼群的重视力,让狼群发疯,让狼群跟着他乱跑乱闯,唯有如此,他的死才是有代价的。
“放你娘的狗屁!”
奶奶的!如果不是亲眼所见,魏可必定不敢信赖,一贯牛逼哄哄,号称天不怕地不怕的老团,有一天也会像个新兵蛋子似的,吓得哇哇乱叫。
这身影在十字路口站定,贪婪呼吸着深夜微凉的氛围。
想当初,在外海的阿谁小岛上,如果他有这一只铁拳,或许,他就不会那样等闲被杀死!
身影抬开端,暴露一张粗糙的稚嫩脸庞,一双狭长的眸子里,却明灭着刚毅而冷冽的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