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第110章 比石头硬的心肠[第2页/共3页]
站在中间的阮明珠,再也忍不住了,双腿一软,缓缓就坐在了地上,并且,她的喉咙里很痒,那种感受,就仿佛被喂吃人血的不是强盗,而是她本身。
很快,强盗收回了两声微小的咳嗽声,紧接着,此人展开了眼睛,当他看见面前的魏可的时候,眼神里暴露了惊骇的神采,但随即就面孔扭曲,唉哟唉哟惨叫出来。
阮明珠平生第一次以为,赢这个字是如此的有力量。
他在喂强盗喝血,喝死人的血!
阮明珠的心脏狠恶跳动,作为谍报参谋,她对于各国的军事知识还是很熟谙的,M14曾是美军制式设备,后出处于一些缺点,有被淘汰的趋势,但,跟着近几年战术导轨的呈现,M14咸鱼大翻身,作为第一款大范围设备战术导轨的制式步枪,重新受宠。
另一个,中了两枪,第一枪打在腿上,第二枪击中了右臂,两处都不是致命伤,最起码不会当即灭亡,他是被魏可一脚给踢晕的。
厉声喝问道:“说!你们一共有几小我在四周!”
这是审判术的一种,很残暴,却有效。
也就是说,刚才攻击他们的仇敌,不但有两支火力强大的AK47,另有一支能在中远间隔精准射击的M14!
假定师部里某个献殷勤的家伙,故作萧洒说“胜负无所谓”,她必然会凶恶地瞪畴昔,大声呵叱:“没上过疆场的,永久都是新兵蛋子!你晓得在疆场上,赢这个字多么贵重吗?没有这个字,你就没命!有了这个字,你能活命!”
当阮明珠站起来,看着男人大步冲上去,一脚将对方受伤的强盗踹翻,她乃至没有高兴,没有因为能活命而产生的冲动的感受,就那么傻傻地看着。
他是天国里的妖怪!
她现在亲眼瞥见,有人仅仅仰仗手枪,不但胜利活了下来,还把三个仇敌,全数干掉了!
强盗就像疯了普通,冒死挣扎,但没法摆脱开。
魏可面无神采,伸手把中间死尸拽起来,并且,让死尸的脸,刚好位于强盗的面前,让对方看清楚。
“虎跳峡!在虎跳峡!”
魏可没有一点点的仁慈心,一下子就把死尸的喉咙,紧贴在强盗的嘴唇上!
一小我!真的是一小我啊!她阮明珠连一枪都没打,而茂生昌也没有起到一点感化,他们两个都是军队里的精英分子,却仿佛在如许的场合里,美满是安排。
魏可问的又快又急,底子不给对方考虑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