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语惊四座[第4页/共5页]
我没听错吧,这货刚说甚么?
好!
李世民少年参军,在大唐一统过程中立下赫赫军功。
作为正方发言代表,我以同这位君王同姓为荣!”
人群大眼瞪小眼,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面面相觑。
不管都传授的安排是成心还是偶然,对林风这类蚂蚁一样的敌手,李怀民只要一个别例——狠狠的碾压,将那只蚂蚁踩进泥里,在跺上几脚。
《旧唐书》的作者谈及太宗诸子,感慨道:“后辈作藩,盘石维城。骄侈取败,身无令名!”
“是又如何?”
但……
全班的学员愣住了,随即而来的便是一片漫骂和讽刺。
坐在林风中间的那位煤球兄,呆呆的看着他,震惊之情溢于言表。
没人会看好林风,包含都传授也只是感觉这个学员固然看起来学问不咋地,但是蛮诙谐的。
李怀民也有些不测,一挑眉毛:“这么说,这位同窗认输了?”
总计14人中,除李福、李治外,竟有12人“死于非命”!
作为一个屌丝,林风是不成能了解李怀民这类民气态的。
秦桧,是宋朝的李鸿章,一个胜利的政治家、交际家、巨大的书法家!
下一刻
没有秦桧的胜利交际,宋王朝能够早就被北方游牧列强所灭。
男生心内里是解恨,女生内心的滋味就有些庞大起来。
讲堂上诡异的温馨了一秒钟。
尼玛。
为啥?
林风说的,他压根听都没听过。
坐在张东身边的煤球兄,脑袋磕在桌子上又高低弹了几下。
当然,这些都还只是小事。我之以是对秦桧不乏赏识,只因为秦桧缔造了宋体字。
李怀民需求的是一个敌手,而林风,明显差了太多层次。
当代人对秦桧的评价未免过于片面。当然秦桧本人也操蛋了点,害死了大忠臣岳飞。他是个大奸臣必定是不容回嘴的。
讲台上,都传授神情惊奇起来,明显林风出人的表示也是出乎了这位老传授的预感。
这是学员们下巴脱臼的声音。
都传授一副谦虚就教的模样:“这位同窗这么说想必有来由吧?”
林风一副老迈不甘心的模样,都快下课了,这老头另有完没完。哥还得抓紧赶着去会考呢。
胜负不首要,可万一给这个小同窗打击的今后没脸见人了,那可就是本身的罪恶。
擦,还尼玛文绉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