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古代奥运会[第4页/共4页]
另一说宙斯在拳斗比赛中克服并杀死了本身的父亲克洛诺斯,获得了主神的职位,为庆贺胜利停止了昌大的竞技庆典,这就是最后的奥运会。总感觉宙斯不是甚么好人,杀这个杀阿谁,不晓得西方文明为何要建立这么一个形象。
别的,诗报酬他们创作歌颂曲:“你是我的小呀小苹果,如何爱你都不嫌多”;雄辩家为他们颁发庆贺演说:“他们的跑自原始中来,是最美的跳舞和最自在的歌,和他们比起来,统统跳舞都显得矫揉造作与故弄玄虚”;艺术家为他们建立雕像,怪不得古希腊的雕镂艺术这么发财,同时还能促进大量失业。他们的丰功伟绩被世人歌颂,名垂千古。
总之,在古希腊民气里,奥运冠军仿佛就是统统。
而优胜者的胜利也被看作是本城邦的胜利,是城邦强大、不怕仇敌进犯的有力意味。是以,各城邦都要召开昌大的庆贺典礼,欢迎他们的豪杰荣归故里。这跟现在的环境很类似,比如骑士队夺冠后,围满鲜花的大巴车载上统统的队员在全部都会中游行,接管粉丝们的喝彩:“詹詹,我爱你!”独一分歧的是,古希腊那会没有车,都是找几个有力量的年青人抬着,跟现在的嫁闺女、抬花轿很类似。
正所谓过犹不及,在各种好处的刺激下,古奥运会逐步职业化。而运动员为了获得胜利,更是不择手腕、损人利己。比如乒乓球比赛中,先10:0抢先,然后再连输12个球。足球比赛中先4:0抢先,然后再来5个乌龙球。是以,古奥运精力也渐渐消逝殆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