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千金(一)[第1页/共4页]
她把他设想成爱情小说中的男配角,他合适她对男人的统统胡想:高大,漂亮,知书达理,偶然候苦衷重重的模样特别令人沉迷,乃至因为有一个抱病的老婆而充满悲剧色采。他仿佛就是罗切斯特先生,而本身就是简爱……
王丽芸不晓得的是,她的心愿本是能够达成的。
见母亲进了厨房,王丽芸又在他身边坐下:“锦平哥,你这身衣服真都雅,在哪买的?是不是国营阛阓?”
到了下午,办公室电话响了,拿起电话是市长的新秘书,说王市长要跟他通话。
“好的好的。”林锦平立即承诺了。
真招他做半子如何样?他不由想了想这个能够性。林锦平的边幅、品德、学问都是一流的,可毕竟是个鳏夫,还带着个孩子。王丽芸是他的小女儿,大女儿早嫁到外洋去了,就这么小女儿一向宝贝一样的宠着,又是个率性的脾气,能不能给人做后妈呢?
“是吗?下次带我去好不好,我都不晓得宁城哪有都雅的衣服买。”王丽芸镇静的说。
听他这么说,王丽芸眼神里的神采一下子落寞了下去。
“真的,这么短长?甚么时候真要拜读一下。”
但是,他毕竟是有老婆的,固然她并不介怀。在她所爱的文学作品里,爱情向来都是不被婚姻所束缚的。可当时她毕竟还小,在林锦平面前如何撒娇也引不起他的正视。现在,林锦平终究规复单身了,还又回到了宁城,这么天时天时人和,该回该轮到她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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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锦平一时手足无措起来:“夫人,我哪敢,您别嘲弄我了,我这……邵兰也才归天没多久,我还没那份心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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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桌上,王市长风俗性的聊起了事情,他说比来天下搞中外合营是个趋势,全省现在还没有胜利的,他但愿宁城能出头一例,过几个月会有一个外商团过来观光,这是本年的重点任务,必然要搞好。
算起来,王丽芸已经暗恋林锦平有五六年的时候了,自从他做了父亲的秘书,她就感觉本身生射中多了一个“哥哥”。固然他比本身大了七八岁。可这么优良的一个男人,每天对本身鞍前马后、体贴入微,怎能不有点动心呢?
林锦平平淡的说:“挺好的,女孩子做教员挺稳定。”
王市长并不认同,说国企还是要姓“公”不能姓“私”,不过能够先搞“承包制”,把产能和利润搞上去。
“王市长!”
……
市长夫人见两人帮衬着聊事情,菜都凉了,不断的提示两人夹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