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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养媳的春天》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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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章 杂事之一[第1页/共3页]

PS:下午查了下质料,守孝的时候不能有服内人,以是我把上一章改了下,改的文氏有身的时候。家里又停电了,网吧写的,有错字我明天改。(未完待续。)

她说的是一品香。红云当时不过掏了五百两银子做本,短短几个月的时候,王菁把一品香卖出去,给了她两千两的利钱,五百的本,更不消说另有之前每月的分红。这么一比较,周氏和李家做的那些事就特别让人不齿了。

莫非老四两口儿真是想让菁菁做儿媳妇?可三年孝期一满刘永安已经二十二了,老四两口儿的会让他那么晚结婚吗?

若孩子真这么好生,为甚么有那么多的妇人在出产过程中会落下“月子病”?

“娘这是疼我,归正我们听她的就对了。”赵嫣然笑着打圆场。

“你这孩子,事事都替别人先想到了。你红英mm又笨又贪玩,那里是做买卖的料。”二伯娘判定的回绝了。

顾氏道:“要不你就去买些驱口,别惯得他们不成模样,你红云姐就是最好的例子。”

说得轻巧极了。

考虑到刚出世的孩子皮肤比较细嫩,做衣裳的布料她全数用的细棉布,还专门找大伯娘和二伯娘她们探听了给没满月的小孩做衣裳的忌讳。

“要不,二伯母帮我问问,他家有没有人情愿去食百味干活,食百味还缺个掌柜的。”她筹办从别处赔偿她。

她说的应当是专门的产婆吧?

两三天后,袁顾氏再来刘家问婚事,张氏委宛地回绝了。

倒是红英,很不平气地辩驳她娘,“那如何我嫂子穿个高底鞋你不让她穿?还交代我看着她不能提重东西,不无能哈腰的活?”

袁顾氏来给乔家说合的时候,先问过二伯娘,事情没成两人都有些遗憾。这两人男的俊美女的标致,生出来的孩子必定会很都雅!

妯娌之间,老是有攀比心机的,二伯娘这么一比较,看王菁顿时扎眼了几分。

如果如许,买东西做情面倒不如让她住在王家,到时候算人为。

何况这个期间讲究身份,“士农工商”,“农”要排在“商”的前面,普通的庄稼人就算想赢利,也没有真正的买卖人那么唯利是图,只认钱不认人。若请如许的人帮手,只跟她谈钱人家会感觉你势利,花了钱还要落个不好的名头。

这话说到了二伯娘的内心上,让她对王菁的怜意又多了一份。

王菁明白她意义,也不辩驳,尽管抿着嘴笑。

“不会,文姐姐要出产,把王家的买卖全交在了我手上,人手有些不敷。”言外之意,要培养本身的亲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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