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高仲学字[第1页/共4页]
颠末这些天的工夫高仲也是摸清了张与可的为人,此人的从不表达本身的设法,老是嘴上说着别的事情,而做的时候却又方向了别的一遍。
羊毫字难,不但是难在羊毫的掌控,更是难在字上。
以是现在高仲要做的就是将“去沙存金,铁杵成针。”几个字拆分,一笔一划的渐渐誊写便可。
这块石板很平整,不是很大,方形,模样很像一个绘画板。这本来是四周农妇洗衣服用的搓衣板,但是现在这里有文曲星坐镇,农妇们也不敢靠近,便将这搓衣板抛弃在了这里。
在一边看着张与可写字的杨三老此时摸着胡子恋慕的看着张与可的字,面上满是佩服,难怪人家能成为举人光是这一手好字就充足震慑一州文人了。
照着这个期间的话说,他这是口不对心,而用后代的话来讲就是一个傲娇贵公子!
张与可摆了摆手,放下了手里的茶杯,然后看着不远处正在写字的高仲。固然是站在树荫下写字,但是高仲现在还是是满头大汗,即便是微微的山风也减缓不了岑岭的热意。
这八个字如同拳头大小,是标准的柳体字,这是用笔墨写的,墨迹尚存。
杨三老和张与可之间最多的话题就是高仲,而杨三老对于高仲分外的看中,最喜好朝着张与可刺探高仲的动静。
对于戴德的农家人来讲能跟着文曲星老爷一同读书已经是莫大的恩德了,再收了这贵重的礼品,怕是要遭上天妒忌了。
这内里的羊毫大多都是新的,独一有些差的便是一支写了好久的小号狼毫,微微有些分叉。
羊毫字和钢笔字实在是两个观点,现在的钢笔字固然也讲究很平竖直,笔划连笔,但横就是横,竖就是竖,誊写简朴,学起来天然更加的简朴。
小书童觉着无趣,便拿着铁锅儿去了小溪边打了一锅水,然后升起了炉火给张与可烧起了泡茶用的开水。
高仲小跑到了张与可面前,刚筹办和张与可打号召,不过张与可便是先开口了:“字要一个一个渐渐练,这个急不得,我这有八个字,你照着写便是,甚么时候写得我对劲了,我再教你四书五经,学成以后你便能够参与来岁的孺子式了!”
“张老爷说这笔他是不要了的,如果我也不要,便要我丢入到小溪内里,我这才拿了返来。”
即便是自家姐夫周生也是用不得这类羊毫,太贵了。
张与可给高仲的羊毫是上等的狼毫,用黄鼠狼尾巴制成的羊毫,这类笔写字圆光光滑。笔的大小恰好合适蒙学孩童的需求,不大不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