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2章 城[第1页/共7页]
我在都会里杀死了五舅,杀死了曼云,我用的是曼云切菜的刀,这对狗男女在咽气前还挣扎着要拉住相互的手,使我的仇恨像残虐的北风一样在耳际吼怒,又在他们身上剁肉馅似的乱砍一气,他们一动不动了,再也牵不到手了,我这才调休。
在山里,如果不抓紧干活,那么就感觉身上冷得受不住了,这时父亲会给我笼起一堆火来,以是我上山时就常常用破棉絮包上几个土豆,将它放入火中,比及干完活装好车将要下山的时候,就蹲在雪地大将熟透的土豆从奄奄一息的火中扒拉出来,将皮一剥,香气就缓缓散开了。吃完了土豆,身上有了暖和缓力量,那么就一起不转头地朝家奔。当时,手推车顶上常常放着一根大桦树枝,碰到大下坡的时候,就将树枝放下来,用棕绳拴在手推车前面。我坐在树枝上,树叶刮起的雪粉喷得满脸都是,我和树枝就像一片云似的轻巧地飞舞着,我便会大声呼喊着:“真自在啊!”
我没法设想故里在汪洋中的景象。汪洋中的故里消逝了。那被阳光晖映着的门庭、那傍晚的炊烟和傍晚时落在花盆架上的胡蝶,那菜园中着花而爬蔓的豆角、黄瓜以及那整齐的韭菜和蒲伏着的倭瓜,现在必定是不知去处了。没有了故里,我到那里去?
就说夏季吧,故乡的夏季实在太冗长了。冗长得让我感觉时候是不活动的。雪花一场又一园地铺天盖地袭来,远山苍茫,近山也苍茫。丛林中的积雪深过膝盖,当时候我们就进山拉烧柴。偶然用扒犁,偶然用手推车,当然用手推车的时候多。阳光晖映着雪道,雪道上亮晶晶的,晃得人双陌生疼。我跟从着父亲在林子中穿越着,他截好了木头,我卖力将它们抬到有路的处所。常常是还没有走到有路的处所我就愣住了脚步,因为我发明吃樟子松树缝中僵虫的啄木鸟了,而那啄木鸟却没有发明我。我就想:我要有啄木鸟那么标致该有多好。但是啄木鸟还是飞走了。我又想:本身还不如一只僵虫能拴住啄木鸟的心呢,那么再接着朝前走吧。我又发明了雪地上奇特的兽迹了,心想:这是狍子印还是狼印呢?如果狼的足迹,这可如何好呢?那么就与狼背道而驰吧。我朝与兽迹相反的处所走去,常常就走岔了路,当时候父亲呼唤我的声音听起来就悠远得不能再悠远了。
十年之前,我家还是一个完整的家庭。当时祖父和父亲都健在。祖父种菜,住着他本身独占的茅草屋,还养着很多鸟和两只兔子。父亲在小学当校长,他喜好夙起,我每次起来后都发明父亲不在家里。他喜好凌晨时在菜园劳作,我常常见到他早餐返来的时候裤脚处湿淋淋的。父亲喜好菜地,更喜好吃本身种的菜,他常在傍晚时吃着园子中的菜,喝着本地酒厂烧出来的白酒,他当时看起来是平和而镇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