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四章 召术魂[第2页/共3页]
我渐渐翻动了一下条记:“当年死守店主的人起码有三个?”
召术魂之前,黄香上传来的气味会让方士进入一种有力抵挡的状况,就像是中了武侠小说里的“十香软筋散”,固然认识是复苏的,却没法儿跟人脱手。
树上挂着一个铜钟,四周满是空位,往前就是一条三岔道口。这里应当是村长调集村民筹议大事儿的处所。前面那段三岔道口恰好合适幽灵出没,在方士看来,是招魂的绝佳地点。
大排头的安排?
眼看着黄香上的青烟在我面前袅袅升起,我晓得本身没有再去挑选的机遇了,干脆安静地坐了下来。半晌以后,一种难以描述的有力感传遍了我的满身,我就像几天没吃东西的人一样,满身软绵绵地靠在树上,脑袋里恍恍忽惚的,整小我就像是在天上飘着一样,固然身子一向没动,却感受本身在来回闲逛。
老核桃教过我,这类特制的招魂香,必须用方士的骨头。至于用哪一段,也有讲究,用指骨是最低等的招魂香。因为指骨有三截,以是必定会召来三个术魂。我必须从当中选出一个,跟对方买卖。
至于,挑选的是谁,选出来以后有甚么结果,那就只能听天由命了。
站在我身边的叶森不由得抓着脑袋道:“这可如何查?”
这类神通听上去像是在召鬼问事儿,实在,召来的是方士的幽灵。方士生前就行走在阴阳两界,死了以后也一定就会进上天府。一旦术魂成了游魂野鬼,他们就是最有能够成为邪祟的存在。召他们出来,究竟上跟呼唤鬼神也相差无几了。
到了夜里以后,我特地最后一个分开牧店主里,悄悄到了村庄中间那棵大榆树底下。
偶然候,人会有些预感,我就曾经预感到本身某一天会去冒险召术魂。在跟金野斗法的时候,我悄悄捡走了金野没烧洁净的一根手指头,把他的指骨碾成了粉末,和着我本身的血,做成了手里这截黄香。
我没吭声,一页页翻了下去。条记上的事情记录得五花八门:有人顺着河道往上游去找泉源;有人花了将近半年的时候,去查安平村里的恩恩仇怨;另有人干脆跑到安平村祖坟上,把那四周的风水给看了一遍……总之,作为方士能想到的东西,他们全都想到了,可惜无一例外的,全都把命给留在了安平村里。
回到牧店主以后,我把杜渺也叫了过来,几小我坐在一起阐发了半天,叶森才说道:“我感觉,水神庙和坟地,是最有能够获得线索的处所。不如我们就先从这两个处所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