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番外《修仙女配逆袭》(十七)[第2页/共4页]
格利斯握紧拳头,低头站在柜台前,牙被他咬得紧紧的。
想着,他走出这家兵器店,忽视了身后的一丛丛目光。
可格利斯不发话了,黎笙却再次开口:“我想买这把剑,请出价。”
两小我恨上了黎笙,面上的神采也就带出了些不普通。
如许一个发作户,在这光亮城里起码也有几十万,不过是比布衣略微崇高一些罢了。
格利斯就算再傻,看到这三小我的行动,也明白应当是有甚么事情。
格利斯身上已经没有钱了,他家里独一能够值钱的东西也就是这把家传的宝剑了。
带领看到格利斯的模样,冷哼了一声,他莫非还制不住一个穷小子?
有了室第徽章却也没体例找到室第地点地,以是黎笙只是把它拿在手里多看了几眼,就顺手一捏,把它碾成了粉末。
黎笙并没有走多远,就感遭到身后一向有人跟着本身。
那位带领听到格利斯不想卖剑了,神采沉了下来:“这位先生,你已经把这把剑卖给了我们,想忏悔是绝对不可的,如果你想拿回这把剑,只能把它买归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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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那几小我身上获得的钱勉强充足出场的票价,黎笙买了票以后,走进了斗兽场内部。
他的面前,是一只二人高的狮子。
那几小我已经被闲逛得眩晕了。
再用藤蔓挖了几个坑将他们埋在地下以后,黎笙揣着那些晶币,又走回了斗兽场,举止安闲不迫,完整没有杀人过后的发急感。
他走得不急不缓,更是在感遭到一向盯着他的那几小我都跟了出来以后,眸子里染上了愉悦的色采。
感遭到向本身飞来的水箭,黎笙一抬手,便有一层浅绿色的光膜在他身后绽放,水箭扑到光膜上,却只层层叠叠地滑了下来,而那光膜在这打击下,没有涓滴损毁的迹象。
不过,他竟然在一小我的腰间发明了一块……室第徽章?
黎笙在看到这三个字以后,脚步顿了顿,大氅暗影下的薄唇微微抿起,显出几分不近情面的冷酷。
因而他便把脑海中闪过的思路扔到脑后,渐渐向树林深处踱去。
他自发这话已经算是低声下气了,却不想黎笙底子不给他面子,直接采纳了他的要求:“不消了,就在这儿。”
在他面前的是一座圆柱形的修建,门口的牌子上有几个金色的大字:斗兽场。
如果想要把这把剑买返来,必然是要用更高的代价的,但是格利斯身无分文,便只能乌青着一张脸,不晓得该如何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