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兵王归来[第2页/共3页]
楚鹰耸了耸肩,淡淡道:“我甚么都没有,不信的话你随便搜。”
离家的十六年,前十年在山上接管那故乡伙天国式的妖怪练习,后六年满天下交战,当年的雏鹰已经演变成搏击长空的雄鹰。
“哥几个只劫财,各位识相的话,就把身上值钱的东西十足拿出来,我们好聚好散,谁他妈敢耍心眼儿,就别怪老子手中的刀子没长眼了!”为首的大汉说着,向后点了点头。
“戒指是老子帮你取呢,还是你本身取?”匪头拿着刀子在少妇手上比划了两下,看模样这娘们如果再不共同,他不介怀“杀鸡取卵”。
“今后少吃点地瓜,就不会放屁了!”楚鹰朝少妇淡淡一笑,目光又转向了窗外。
但雄鹰也是鸟,倦鸟知还,因而楚鹰便放弃过往的统统,单身返回这个昏黄影象中的故乡。
“噗……”一股臭气从后排披收回去,逐步满盈在大半个车厢。
匪头望着楚鹰道:“到你了!”
少妇心中暗喜,你不辩驳就代表默许了,口中持续喋喋不休,让人真的误觉得阿谁屁就是楚鹰放的。
为了与过往的统统划清边界,楚鹰从中东返回中原之时孑然一身,除了身上的这套衣服以外,甚么都没有带,一个月尘仆仆的赶路,形象可想而知,被人当作乡巴佬也不为过。
“是,老迈!”从匪头身后走来两个男人,在少妇的惨叫声中,将她拖到了车下。
匪头望着少妇那起伏不定的胸脯,隔着丝袜的双目中射出狼姓的绿光,歼笑道:“大毛,二毛,你们两个带她下去渐渐取,不消焦急,我要劫个色!”
吊坠实在只是浅显的玉石,但倒是爸妈留给楚鹰独一的东西,每当驰念二老时,楚鹰便会悄悄抚摩,使得吊坠看上去晶莹剔透,内里阿谁展翅遨游的雄鹰图案更加的栩栩如生,不晓得的人定会将其当作宝贝。
但她怎能承认这类丑事,怒道:“乡巴佬你说谁呢?老娘像是吃地瓜的人吗?”
搭客何时见过这等阵仗,不待劫匪威胁,便主动将身上值点钱的东西全都放到了那两个袋子里。
而少妇则穿金戴银,一看就晓得不是个发作户,就是个小三儿,这类人是很少帮衬烤地瓜这类小摊的。
泥人也有三分火姓,即使楚鹰涵养再好,此时也有些吃不消了,刚要起火,“吱呀”一声,大巴车颠了几下,俄然停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