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学如不及,犹恐失之[第3页/共3页]
“乐文!你如何写的还是像鬼画符啊,我看你握笔的体例固然不太正规,但是也很有力度啊,为甚么写的还是如许呢。”
乐文也拿着羊毫假装第一次用的模样,在粗糙发黄的纸张上胡乱画写着。
“李夫子,但是门生第一个数字还不会写,归去如何练一百遍啊。”
次日,天刚蒙蒙亮,雄鸡就开端练嗓子了。
“笑!笑!笑甚么笑!都给我好好的练字。”
“小蚊子,明天你都去我家玩了,明天我也想去你家看看。”
李夫子右手里握着戒尺,戒尺的另一头放在左手心上,来回的反转着。
“是,夫子。”其他同窗异口同声道。
这李夫子说打就打,手里的戒尺挥动的谙练至极,让乐文防不堪防,刚想把手捂住头,但是头上还是被狠狠的敲了一下。
乐文瞄了丁珂儿写的‘壹’字,固然略显稚嫩,不过还算能够,一个小萝莉写字能写的这么好,想必将来也会是个才女啊。
“乐意……乐意,的确乐意之至,小才子能来我家玩,我求之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