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饮酒对诗[第1页/共3页]
乐文不晓得如何了,本身如何说也算一个不算太笨的人,但是只要见到这个小萝莉,不对现在该叫美少女了,只要看到这个美少女,就变的傻傻的了,这可真是奇了怪了。
郑良才给乐文使了眼色,然后又对崔志笑道:“他喝醉了,崔哥您不要介怀。”
丁珂儿也认出了乐文,急声道:“哎呀,别问了,现在我们从速分开这里,要不然要被官府抓到了。”
郑良才说完就点头晃脑的对起了诗来:“太白风,长风秋雁过碧空;太白花,芙蓉仙子玉环夸;太白雪,燕山茫茫真如铁;太白月,床前思乡不眠夜。”
酒过三巡,三人都喝的晕晕乎乎的,肩搭着肩往天宝堆栈走去。
天宝堆栈第二层楼的客房内,乐文看着一身黑衣的丁珂儿,不晓得该如何开口才好,因为在现在在他面前这个丁珂儿,早已不是当年阿谁小萝莉了,而现在他面前的,是一个沉鱼落雁的绝代才子。
这是韦应物的一首诗。诗中末句漏了一个:“舟”字。其他两人都在想:“舟”到甚么处所去了呢?
丁珂儿见乐文没有回话,便自顾自的,把额前的一缕青丝挽到一边,美目微红,幽幽道:“算了,跟你说了也没用。”
“丁……丁珂儿如何是你?。”乐文看到丁珂儿的第一眼就认出了这个久违已久的腹黑小萝莉。
乐文刚开口,就被丁珂儿给打断了。
李白的这首《朝发白帝城》其他两人都晓得;又看到乐文用得这么天然、恰到好处,当即齐声喝采。
这时乐文和郑良才也气喘呼呼的赶来上来。
崔志瞪了一眼乐文,手里的扇子扇动了两下,眸子微微一转,哈哈大笑道:“好,哥哥我看在良才兄弟的面子,明天就放过你们了。”
“该我出题了,我们每人先吟诵一首古诗,但必须成心遗漏一个字;然后再吟诗一首诗,诗中必须有一句申明前首诗漏字的启事。”
龙超挠了挠后脑勺,一会昂首看看屋顶,一会低头瞅瞅酒杯,眼睛一亮,憨笑道:“嘿嘿,有了,风无度,期有才子隐深谷;花作梦,窈窕丹青户牖空;雪恋枝,歌女余姿映寒日;月影轻,玉垒浮云变古今。”
就如许乐文三人坐在酒馆吟诗作赋,好不欢愉,如果能在月下吟诗喝酒,身边有美女做伴,就更欢愉了。
“贼?贼在哪?”乐文喝的迷含混糊的东张西望,没看到贼啊!
既然郑良才是想破财免灾,乐文也不想说甚么了,只是感觉有些憋屈,拿起酒壶把酒杯斟满就筹办一饮而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