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 清河镇[第1页/共4页]
大牛也不再去理睬那老迈爷,就朝朱明走去,“小子,干甚么的?我看你白白嫩嫩的,如何看也不像是好人,又背着把剑,说,进城干啥?”
打手一推,大牛和猴哥就滚到了一边。洪钟浓眉大眼,体型彪悍,放在平常百姓眼里,确切是一名不成多得的将领。
大牛俄然凑到猴哥身边,小声道,“猴哥,杀了这个小子敬你吗?”
兵士横眉倒竖,满面怒容,中间的一张小木桌子还放着两壶酒,一盘酱牛肉,一只烤鸡。
朱明不退反进,金刚咒念出,劈天三掌持续打出,直逼得洪钟连连败退。最后胸膛上被朱明一掌打中,倒飞了出去。
“去你大爷的,叫你平时好好读书,就晓得三心二意去喝花酒,瞧你那出息,这是成语!连这都不懂,哎,去去!”
就在这时候,一阵香风不请自来。不但解开了世人的魔障,还临时制止了小黑魔气外泄。
“吃我一记猴子偷桃!”猴哥高出一步,进步,俯身,由下往上穿掌,对准了朱明下体关键。
滚滚江河东向去,豪杰豪杰会此地。
娇娇随即呼喊起来,“起驾!”
朱明上前扶住。
话音刚落,“吁……”一个身披银色盔甲的高大男人从一匹白顿时跳下。声如洪钟,“谁找我洪钟,是想找我拼酒,还是要找我冒死?我洪钟随时作陪。”
“该贡献爷哥俩的,一个也别想落下!”出声喝令的是兵士大牛,七尺身,浓眉大眼,络腮胡。
一对大哥的佳耦怀揣着十两银子,双手颤巍巍地托起,要求道,“官老爷,您们行行好,我们老成如许,一年幸苦耕耘才存下这点银子,就为了进城看自家女儿一面,就请您几位高抬贵手。”
顿时四周鸦雀无声,谁都没想到,这个纵横武林多年的洪钟队长竟然会被一个年青小子,一掌打飞。
洪钟一眼就看出朱明看似文弱墨客,实则气味内敛,必然是有技艺在身,或许是一个外出历练的修仙者。再看朱来岁纪悄悄,其修为定然不高。
洪钟从小习武,更是曾经拜在天师宗门下,现在已经是开光期的修为。在武林当中,纵横多年,无人能敌。也是自此生出了一种得意之意。
前人一过,兵士再次把入口封闭,持续伸手要钱。
嘴里还不断地念叨着,“别走,小子,别走,刚才是猴爷我不谨慎的才着了你小子的当,休走。我们重新比划,我要与你大战三百回合!”
大队人马从朱明身边走过,红色罗帐颠末之时,一只手臂伸出,一支红玫瑰飞向朱明。“赠人玫瑰,手不足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