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傻子才信一见钟情[第3页/共4页]
程秋亦返来的很快,她进家门时柳舒晗正在洗碗,也不知她和沈文琴说了些甚么,到家以后一脸怠倦,从背后搂住柳舒晗的腰死活不放手。
甚么时候看上柳舒晗的,程秋亦记不清了,她认识到本身喜好上柳舒晗的时候,已经会对柳舒晗产生一些旖旎的动机。
“我不记得甚么时候喜好上你了,可我还记得甚么时候发明本身喜好上你。”
程秋亦自嘲道:“你在扯谎。”
“有!比我的命都首要!”
程秋亦点头。
接下来的事顺理成章,两人都是初尝情爱,闹腾到半夜,直到柳舒晗连连告饶程秋亦才放过她。
“但是秋亦,你逃脱了。”柳舒晗喃喃道,“你走的不声不响,头天还和我有说有笑地用饭谈天,第二天就消逝的无影无踪,我到处都找不到你,我觉得你和我开打趣,我觉得你很快就会呈现,没有。”
柳舒晗当然记得,她还记得第二天她妈返来发明她喝酒,拽了扫把枝就照她屁股上抽,屁股上一道一道的印子好几天赋消,“那天你倒是溜得快,我都快被我妈打死了。”
柳舒晗垂下眼,指尖无认识地在程秋亦手背上摩挲,“秋亦,我一向想问,你为甚么喜好我?世上没有无缘无端的爱,傻子才信赖一见钟情。”
“舒晗,你如果真信我,也不会从一开端和我在一起就做好了随时分开的筹算。”
“扔了?”柳舒晗眼睛瞪得老迈,的确要把程秋亦吃下去,“不是,你有病啊好端端扔我衣服?”
程秋亦开端只感觉这女孩风趣,整天乐呵呵的,也不知哪来的那很多欢畅事,厥后重视的久了,也渐渐成了朋友。
柳舒晗解开程秋亦衬衣领扣,手不循分地从领子里探出来,被程秋亦一把抓住,“舒晗,这是一辈子的事,你想好了?”
程秋亦拉着柳舒晗沾满洗洁精的手在水龙头底下细心地搓洗,打了好几遍洗手液,每一个指甲缝都不放过,仿佛要把柳舒晗手上感染的味道洗的干清干净。
程秋亦认识到事情的严峻性,连摸带爬地穿好衣服道,“好好好我给你去找,要找不到我就不来见你了行吧?”
“那天我没醉。”程秋亦从小跟着师父修行,她十二岁就能和师父拼酒,十四岁时师父的酒量已经远不及她,就柳舒晗买的那几瓶啤酒如何能够把她灌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