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相看[第1页/共3页]
父亲说得对,找长进的读书人才更有前程,那些个纨绔后辈,才不是良配。
杜松浩这么多年的书读下来,不是何全贵如许方才挤进三榜的水货可比的。
腹有诗书气自华。
在春姨娘心中,和在乡间的时候比拟,现在已经是天国普通的日子了。
可一想到自家父亲就在不远的处所和人家喝酒,又不敢跺地声音太大,恐怕被发明。
杜松浩固然豪门出身,可平时博览群书,不像何全贵一样,整天只看科举要用到的四书五经还难受得跟受刑似的。
更何况,面前这个小探花,还生得一副好边幅……
宿世也有这一出,以是,颜书雪很肯定,这门婚事成不了。
“娘……”曾经对准姐夫花痴的黑汗青被翻出来,颜书秀悄悄跺着脚,表示不满。
春姨娘摸摸自家女儿的头,“不恋慕你大姐了?”
他但是看在杜松浩和他一样是个风骚超脱的探花郎,才筹算把女儿嫁给他的。
本来就是,一个方才中了探花的小士子,面对下属的成心交好,如何能够会回绝呢?
春姨娘只是同颜书秀躲在一旁,远远地打量着杜松浩。
当年中了探花,但是颜锦丰最最东风对劲的时候。
他觉得杜松浩真如他所看到的那样,少年才子,才调横溢么?
多看这一眼,也不过是为了内心结壮点儿罢了。
再加上颜锦丰心中一点隐蔽的探花情结,对杜松浩尽是碰到同类的赏识和认同,天然是重新到尾笑容就没有停下来过。
婆子丫环们该做甚么不该做甚么,都在管事的安排下有条不紊,纹丝稳定。
颜书秀到了房里,很久,内心还在想着杜松浩的模样。
“娘,他一副寒酸样儿,出门做客还穿麻布衣服?”颜书秀乍一见就有些不满,语气欠佳地跟春姨娘抱怨。
想到关乎自家女儿的毕生大事,春姨娘自是打起十二分精力,顾不得身子还疲弱着,里里外外的事情,都要细心看过以后才行。
说是细心看过把关,实在,也不过是求个心安。
折腾好了以后,杜松浩践约而至。杜松浩出身贫寒,衣服并不是甚么宝贵的料子,乃至连浅显的绸缎都不是,仅仅是浅显的麻布衫,还洗得有些泛白了。
一边骂沈氏妄图面上光鲜,给她找了宇文岚这么个纨绔后辈做夫婿,又本身看中了杜松浩。
颜书雪传闻了这事儿,嗤之以鼻。
自家女儿如果嫁给一个探花做正房夫人,绝对是个好归宿。
看书多了,见地就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