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城[第1页/共3页]
阮梅之很快就走到了公交车站,筹办搭公交车回公司上班。
“之之……”
那道略显狰狞的疤痕如同美玉上的瑕疵,粉碎了这份完美。
镜子里的清秀青年便嘴角微翘,暴露了脸颊上两个浅浅的小酒窝,另有两颗小虎牙。
阮梅之这个名字固然乍一看非常风雅,再一看还是非常风雅,但是一旦念起来就如何念如何不对劲了,自从几年前“宅男”“腐女”“软妹子”之类的二次元词汇风行开来,每天顶着这么一个名字招摇过市的阮梅之的确压力山大。
但是实际上,他本年已经二十八岁了。
两人在相互得知对方名字的一刹时,他们之间立即就产生了巨大的革/命友情。
车厢里顿时再次人挤人,终究腾出了小半个空位来,阮梅之好不轻易挤了上去,还没站稳,司机就已经踩下了油门。
卧槽,他招惹咸猪手的体质又发作了!
大学四年,阮梅之的舍友们常常一口一个“软妹子”“妹子”的喊他……的确不堪回顾。
萧罗礼眼睁睁地看着阮梅之换好了衣服筹办出门,赶紧一把抱住了阮梅之的大腿:“之之!奉告我!如何做才气有妹子粉!”
阮梅之仿佛天生自带招惹咸猪手体质,从小到大,他都不晓得被偷偷摸过多少回屁股了。
窗外熟谙的风景一晃而过,就在他被一摇一晃的公交车晃得昏昏欲睡的时候,一只手却俄然悄悄地摸上了他的屁股。
因为此时恰是上放工岑岭期,以是人很多,公交车一来,大师都一窝蜂往上挤,阮梅之细胳膊细腿的差点没挤上去,幸亏关头时候,大嗓门的司机发话了:“内里的人再往里挤一挤!再挤一挤!”
阮梅之顿时浑身一抖:“如何了?”
阮梅之感喟一声,随后踏尸而过,进浴室洗漱了。
好处就是轻易让民气生好感,办起事来事半功倍。
“不然你去写*小说吧,”阮梅之随口说了一句,“说不定如许就会有妹子粉了。”
因而阮梅之冷静咬牙决定,干脆先忍上两站,趁着要下车的时候来上两拳,打完回身就跑。
但是他身后那人大抵是认定他不敢张扬,反而更加变本加厉,又大力摸了一把!
阮梅之顾恤地伸手摸了摸那小我的头,浅笑着说:“傻孩子,因为你是种马写手啊,写种马小说如何能够有妹子粉呢?”
镜子里是一张看着年纪不大的娃娃脸,眉眼清秀,清爽洁净,如果只看这张脸的话,说他只要十七八岁说不定都有人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