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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手朝歌》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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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第3页/共5页]

有一次,顾朝歌手一抖,刀锯一滑,将手指割了很深一道口儿。

顾朝歌不会去这类处所寻觅尸身。她很有经历,晓得混乱的处所,常常会有多股盗匪贼人的权势交叉,他们会因为女人、财帛和地盘的事情火并,失利的那一方常常落荒而逃,顾不得埋藏火伴的尸身,即便过后想起来归去找,发明丢了一两具尸身,也只觉得被野狼叼走,不会在乎。

堆栈的老板娘前年生孩子难产,是她帮手接的生。她来堆栈的时候,一身陈旧穷酸,像个乞食的小乞丐,幸亏老板娘还认得出来,为了感激她,不管如何也不肯收她的留宿费。她几近很少出门,老是待在堆栈房间里,一点点完成师父的札记。

疼啊,她的眼泪哗啦啦往下落,望着阿谁锯了一半的头颅,头颅上凸起的眸子无神地对着她的方向。刀锯从手里一松,她俄然感觉惊骇,又惊骇,又委曲,委曲得直哭。山林里鸟叫阵阵,唯独没有人声,她缩在山洞一角,紧紧攥着伊崔给的那块牌子,明显晓得现在它底子没有甚么用处,但是攥着它,她会有种莫名的安然感,就仿佛伊崔在身边一样。

有一次,老板娘亲身来给她送饭,老板娘猎奇她每天待在房中做甚么,然后支支吾吾地说:“我们扬州的大户卫家,嫡出的大蜜斯卫潆,这些日子传闻是中邪了,请了好多羽士啊大夫甚么的,顾女人要不要去试一下?赏钱可高捏!”

往南,是没法无天的流寇地带,再往南,是张遂铭的地盘。宋无衣在这一个月里,没有领遭到任何干于顾朝歌的动静。

真奇特,能够是独处的时候太久,她不怕野兽,却很怕人。

可爱,红巾军如何跟别的处所的叛军不一样,人家都尽管烧杀劫掠,为甚么他们还要管本地治安啊!

有人慌镇静张地大呼着,顾朝歌猎奇地循着声音的方向看畴昔。便见一个拄着锄头一腿泥的农夫,正瞪大眼睛,伸脱手颤巍巍指着她的方向:“是她,就是她,我亲眼瞥见她吃人脑!”

能颠末那么多乱七八糟的处所而毫发无损,这直接证明我们朝歌的认路才气&感知伤害才气&田野保存才气不是普通的强。

没有任何脏器和骨骼的庞大程度,能够比得过人脑。师父生前,最念念不忘的就是这一个部分,她当时候小,不懂,问师父研讨这些有甚么用处,只会被人当作神经病和妖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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