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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是混言情的〔快穿〕》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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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写手篇2[第1页/共3页]

原身最喜好的就是在黑夜里刷着一条条歌颂他的或黑他的批评笑的傻乎乎,邵旭对原身的观点就是确切挺傻乎乎的。

之以是说原主骨子里的浪漫细菌很多是因为原主写小说时,语句里弥漫而出的满是暖暖的沁民气脾的味道,字里行间,撩民气弦,大略的看的话,是美酒,细细的品鉴每句话里的意味,又能发明甜美的醇香的神韵。

不就是失个恋吗?多大事啊……

是的,这段时候,他在写小说,在一个叫jj的女性网站写言情小说,他实在是不想再出去了,不能做吃山空,但他最熟谙的却只要笔墨,以是,就只能靠笔墨来赡养本身,固然现在充满了颓废的意志,但他还是对本身的文学功底充满自傲,而究竟,却证明他的自傲并不是自觉标。

原身当然是深深地爱着这个爱作死的女人的,不然如何会和她成为男女朋友呢?

写出的小说被拍成电视剧的都被读者骂的非常惨烈,却黑红黑红的,因为,看太小说的读者再去看电视剧,会有一种毁三观的抓狂感受,感受剧里的统统人物都被毁了似的,以是会黑,而红呢?则是因为你固然感觉被毁了三观,却还是忍不住去看的那一种坑爹的表情,那一种总感觉本身的三观碎的还不敷完整的表情信赖大师都能了解。

然后,原身就死了……

统统人都潜认识的以为,能写出如许文章的,必然是个软软的妹子。

原身的父母找过来并不是偶尔,原身小时候的丧失也并不是偶尔。

原身名叫魏子临,听名字就有一股风采翩翩的如玉公子风啊~

原身感觉如许做很不好,但是也没拗过他女朋友,因为原身只要一有分歧意的表示,原身的女朋友就会大哭大闹,问他是不是不想跟她一个公司,是不是不爱她了,想到新公司找小三甚么的。

固然从小糊口比较贫寒,但原主骨子里的浪漫细菌可一点儿也很多。

跟着时候的畴昔,原主愈发的在收集小说界着名,成了jj里屈手可数的大神级写手。

以是,小小的却已不纯真的他就偷偷的把弟弟弄丢了。

因为,仆人对弟弟的态度更亲热。

领养男主后,原身的母亲诧异的发明本身有身了,百口人都非常的高兴镇静,等候着这个孩子的到来。

大学才毕业的原身还是太纯真,像言情剧里的男主一样喝的烂醉如泥,躺在街道旁的椅子上睡了一夜,值得光荣的是,这一夜没有下雨。

这些公司也不是必必要招原身的,更不是离了原身不能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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