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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同人主角穿回原著》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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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第2页/共4页]

王青桥和越小柔的比试,是一场毫无牵挂的对战。早已被打得没有斗志了的王青桥只用了半盏茶的工夫就被越小柔轰下台去,剩下的比赛他也没有表情再看,蔫蔫地分开了。

长孙子钧有些心烦。他能赢,这是毫无疑问的,只要他有耐烦渐渐突破公孙笛的护体。如果他使出尽力,一个时候倒也够了。但现在的公孙笛进入了金石的状况,对他脱手,就像在打一块石头。跟一块石头打一个时候?他不屑脱手也懒得脱手。――说实话,如果不是有血海深仇非要弄死你不成,很少有人情愿对着一块石头破钞冗长的时候把他打碎。

长孙子钧稍稍表示了丁点兴趣:“哦?哦。”

但是在天剑门千年汗青中,在比剑大会上用出金石之躯的,公孙笛是头一个。启事无他,金石之躯只是用来保命的绝招,而比剑大会一贯点到为止,并不伤人。

“最好不要,我还想看长孙子钧多出几招呢,明天都没看到!”

在场数百人!没有一小我想到这一战竟然还能如此儿戏!如此!儿戏!!!

“啊?”易希辰俄然被点到,吓了一跳,“我走远点?”

所谓金石之躯,既将剑修本身的剑气凝成一道樊篱,这道樊篱能够抵消任何术法。这道樊篱天然也不是万无一失,使出金石之躯的修士每遭受一次进犯,他的护体剑气便会被消去几分,待他的剑气耗完,他也就再无抵当之力了。如许的大绝招在平时很少见到,普通的修士只在两种环境下会用――第一,走投无路保命时;第二,遭到群敌环伺,为了保卫领地而利用。

砰!

他气得要吐血!没看?老子打得那么辛苦,你说你没看?你长着一双眼睛干甚么用的啊!!

长孙子钧直接疏忽了他,昂首看了眼计时表。如何还不开端?真是无聊啊!

百年前天冥教被众魔围攻,目睹仇敌来势汹汹,援兵却要三日才到,教中长老们为了护住门派,便个人使出金石之躯,用满身的修为使整座山头抵抗统统的剑气和术法,终究撑过三日,等来援兵击退了众魔。

刹时坪地四周的弟子们如潮流般跟着易希辰一起退出几丈远!

长孙子钧看看他:“哦。”

“哇!”弟子们赞叹以后群情纷繁。

按说昨日长孙子钧一招便赢了越小柔,公孙笛的赢面已经不大,可这家伙却很有几分倔强。前日炼剑阁与守剑阁弟子聚众肇事,公孙笛也是牵头人之一,他晓得肇事对炼剑阁实在更无益,守剑阁能够争夺到的名额不会比炼剑阁更多,但他本就但愿炼剑阁参赛的人多,如许他就能在场上打败更多炼剑阁的弟子,让裘剑悔怨当初看走了眼没把他选进炼剑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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