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胜利[第1页/共3页]
也就是说,从昨日一早开端直到现在,在这一次次惨烈非常的血战中,我军兵士硬是拖着怠倦的身躯,仅借着坚毅不拔的意志在与仇敌做着斗争。
笑容里含着艰苦,含着苦涩,但更多的是高傲,是高傲!
不过那光阴戎服备的所谓大正十一式轻机枪,也就是厥后所俗称的歪把子,还真没有我军的捷克式好用。
这一战,我们虽说没能将统统衔击而来的小鬼子全歼至此,但也起码留下了五百多条小鬼子的性命。
枪,就是兵士的第二生命,毕竟还是最熟谙的要更加好用些呢。
并且像机枪这类玩意儿,那可都是极其吃枪弹的东西。对于当时的我军来讲,冒然换装日式设备可就真与找死无异了。
听了我的问话,过营长古怪的看了我一眼,说道,“我们把那几门迫击炮留下也就够用了,要他们的枪支做甚么?”
就算手里的设备再如何的精美,像我一样的不大会用,手内里又没有多少枪弹,到头来还不跟捏了一根烧火棍似的?
搏斗战首重意志,但更需求借势的,毕竟是身材的力量。
但是,却也近乎是一场惨胜了。
或许本来用那膛线都要磨平的老套筒时,我们的兵士能在一百米内百发百中,但用了小鬼子的三八大盖今后,怕是连五十米的间隔内都不必然能打中仇敌。
这一战,我军,大胜。
全部山谷已被鲜血染成了红色,既有小鬼子的,也有我军兵士的。但是就是看着如许一幅人间天国般气象的我,竟是俄然的大声笑了起来。
整整一百多里的路程,生生被我们的兵士们用一双肉掌在大半日里走完!
我们的后勤补给中,可全数都是汉阳造所适配的弹药啊……
再锋利的刀,也总要由人去挥动,它才有机遇去斩落仇敌的头颅。
与其那样,还不如每人多配一把大刀来的实在。
我看着倒在地上已永久再没法站起家来的义士尸体,口中不由得喃喃道,“捐躯的,弟兄……”
我们是正规军,首要的战法就是和小鬼子打阵地战。而阵地战最为依靠的,恰是大量的弹药支撑。
想来两位团长也明白这一点,在小鬼子败退以后没有再命令追击,而是收拢住了已杀红了眼的我军军队。
短短半日数次比武,捐躯多达四百余兵士!
厥后打得仗久了,我才明白过营长当时的目光为甚么透着那样的一丝古怪。
闻声他说军队又要开赴,我惊奇的问道,“开赴,去哪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