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追到了眼前[第1页/共4页]
进入树洞,周云在洞口设置了一个简易的圈套,这才安然坐下,翻开空间戒指,取出了内里的那一块儿小片儿。
但是周云却不晓得飞鼠有一种特别的才气,这飞鼠乃是南山省一个特别的少数民族地灵族的人,这一族的人都有一个共同的特性,那就是嗅觉活络,并且他们的血液当中有一种奇特的味道,即便相隔数十里,只要捕获到了这类血液的味道,就必然能够依托这类血液的味道追踪到身上有本身血液的人。
四周统统的利爪狼兽都已经退开,周云方才感遭到肩膀上的疼痛。方才这个位置被利爪狼兽抓了一次,留下了一道深可见骨的伤口,严峻的氛围一旦消逝,那种疼痛立即就袭了过来。
“痛快!”看到统统的利爪狼兽都已经撤退,周云的心底忍不住生出了一股豪情!
“呵呵,的来全不费工夫啊,大熊二熊,去把那小子抓住,如果他敢抵挡就直接杀了!”大笑一声,清流公子直接命令。
跟着时候的推移,墨色的大地之上,被凝集出来的人形开端一点点的逼真了起来。树洞内,盘坐在那边的周云也开端将周边的灵气自主的吸入本身的身材当中。
这空间戒指固然不大,但也有两米见方的空间,装下这些利爪凶狼的身材绰绰不足。
合起了手中的折扇,清流公子一双三角眼略微闪过些许亮光,邪笑着出声,“绝对错不了,以万胜门动静网的才气,在这南云城当中还真没有甚么事情是查不到的。那小子从堆栈出来,去李记兵器行买了一把兵器,然后就出城直接往这边走了,应当不会有错。”
一想到夺得这一颗空间戒指以后能获得的好处,清流公子的眼里立即披收回了饿狼普通的光芒。
方才在堆栈当中周云割掉了飞鼠的耳朵,固然清理过血迹,但是周云的鞋子上却多少感染了一些飞鼠的血,而飞鼠正能够依托这一丝血液的味道找到周云。
四下细心的查抄了一遍,飞鼠终究支出了一个方向,“公子,那小子应当往阿谁方向走了。我嗅到了血液的味道,应当不会有错。”
“看来还是要出来看看,趁便开端持续修炼。”考虑半晌,周云做出了决定。
中午在堆栈的时候,这小片儿接收了飞鼠放出的迷雾时周云就已经想要把这小片儿拿出来好都雅看,但是却一向没获得机遇,现在周云终究偶然候了。
脸上暴露一丝笑容,清流公子直接挥手出声,“走,追!”
万胜门在南云城的权势非常庞大,固然周云已经很谨慎了,但还是被清流公子找到了周云的一丝线索,追到了黑龙山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