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将剽窃进行到底[第1页/共3页]
徐至摩走了,公寓里别的一间屋子空了下来,他没筹算找其别人住出去,以免有人打搅到他的抄袭大计。
他不由得暗自窃喜,这但是天下级的文学名著,只要出版了这本书,他活着界文坛上就有了一席之地。
他需求找一些篇幅较短的名著,如许不管是手写还是翻译都会简朴的多。
小说中的言辞讲究简练美好,需求的词汇量太多,他没法胜任。
工夫不负故意人,在颠末大半个月的奋战后,他终究把《白叟与海》和《小王子》两本书抄袭了出来。
面对诸多困难,林子轩没有放弃。
在这一刻,他非常驰念电脑,驰念后代的夸姣光阴。
幸亏他有着半宅男的性子,不感觉窝在房间里有甚么不好,也不会感觉孤傲。
“人并不是生来要给打败的,你尽能够把它毁灭掉,可就是打不败他。”
除了《小王子》,林子轩还找到了一本《白叟与海》,是一篇中篇小说。
别藐视了翻译事情,如许倒腾一遍,也许就成了另一个故事。
别人看到的只能是一篇中门生程度的作文,说话有趣,论述平平,就算主题再深切,立意再新奇,也没法打动出版社的编辑。
而穿越来的林子轩对英文更是不精通。
手写!
在这个没有电脑的期间,想要写文章,只能用打字机,或者手写。
他洗漱了一番,出门到一家中餐馆吃了一顿丰厚的午餐,回到公寓,筹办大干一场。
林子轩抄袭小说是为了着名和赢利,他可不想和梵高一样,身后才获得殊荣。
风俗老是很难窜改。
写作是艰苦的,对此林子轩深有体味。
这是一名法国人在1942年创作的童话故事,仆人公是一名来自外星的小王子,故事报告了小王子在来到地球之前经历的各种冒险。
这不是说他有多爱国,而是海内用的是中文,抄袭起来更加便利罢了。
但是这本书有近百万字的篇幅,他要写到甚么时候。
不过他也只是略微惭愧了一下,就下定决计把抄袭停止到底,这就是成人的天下。
也就是说,他想要抄袭那些小说,起首要把中文版翻译成英文。
这倒是个困难。
另有些小说看到一半感觉没意义丢掉了,就算用搜刮栏搜刮也只能获得残破不全的小说。
这个期间写中文都是竖着来的,和后代横着写字的风俗分歧。
固然说残破也是一种美,可出版社毫不会承诺。
另有个篇幅的题目,长篇小说普通都需求几十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