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名声大噪[第4页/共5页]
难怪营里那些结了亲的弟兄们,总打趣他不懂女人的好处,现在想来,若夜里能有娇妻相伴,确是美事一桩。
搬场的日子老是怠倦又高兴,处于如许的氛围下,沈泽也没有闲着。乃至与此相反,他每天也很累,凌晨必然要往外头慢跑百米以上,直到将本身折磨到气喘吁吁,再返来修习内力,香猪的身材短小,筋脉也比人身时短很多,是以修习内力却可事半功倍,这也是不测之喜。
见真有人问到林父的铺子,陶氏喜上眉梢,忙道:“是街东头的快意坊,沿着老巷子一向往里走就是了。”
沈泽:“……”
林妙妙将小香猪放在案上,顺手拿起碳笔描了几幅图,她多活了十几年,以往处在深宅里无事可做,便跟邻近的几个妾室谈天打发时候,京里风行甚么花腔她可都一清二楚,描了几种现本年份正风行的款式,林妙妙又以稳妥起见,绘出了些典范格式递给林父。
心下捏了一把盗汗的陶氏,手里头攥得紧紧的帕子,风一吹,软软的飘在鞋尖,的确不知该如何反应——她爹买来的香猪可真神了,毕竟……玩杂耍那是猴子,此次但是货真价实的猪。
黑脸小猪猡在半空中行动利落的的侧翻了个身,埋头以两只前蹄先着地,而后目色安静,稳稳的落在空中。
林妙妙身为女人,乃至宿世也在侯府里待过十数年,天然明白女人家对这些精美物件的爱好之情,特别像后宅里那些姨娘,常日里混不出头来的,只能靠着家宴时候邃密着打扮本身,以求在里头博个出彩。
“文姐儿,你看那边抱着黑狗的姐儿,生的可真都雅。”不远处花灯摊旁,一个身形壮硕的少女伸手扯了扯她身侧封纱蒙脸的苗条女人,指着正遴选花灯的林妙妙,眼里模糊带着几分恋慕,不说对方的面貌,就是这走起路来袅娜的姿势,也是她这身材……比不得的。都说女儿随父亲,她爹是澧城的驻军长,生的虎背熊腰,她若不是另有母亲的样貌中和,只怕站到父亲步队里,旁人还当她是哪来的男人。
一人低叹:“难怪有人鼓噪,果然天香国色……”
游人如织,间或有一两声赞叹和唱和,沈泽小短腿扒了扒,挣扎着从林妙妙臂弯里探出头来,安静的喘了一口气,玻璃球般的眼睛在五光十色的花灯下愈发灿烂,中间立即有人惊呼出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