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愿或不愿[第2页/共3页]
萧礼神采一动,眉尾微挑。
伸手从袖笼里取出一只檀木盒子,谨慎的将盒盖翻开,内里暴露一支极其精美的梅花簪子,萧礼笑了笑,“这支梅英采胜簪,本是圣璁翊太后赐赉绍伦郡主的陪嫁之一,十五年后,却被府中人发明其现身当铺中,经我多方查探,终究顺着线索找到了这间澧城的快意坊――想来,这位女人该是簪子的仆人。”
萧礼神采微微有些恍忽,是了,大少爷没了快十五年了。只是现在再一想想,却仿佛畴昔的人色彩未变,每一个还活在昨日,而本身,不过转眼,却已满鬓白发。
第十七章【愿或不肯】
他不能让她走。
萧礼赞美的看了她一眼:“不错,不容回绝,因为这本是我的职责。”公然是大少爷的先人,单是这份聪明便不输于府中的另两位蜜斯。
既然躲不过,那便只能顺道走下去。
以萧拓的心性来看,沈泽几近不消去想,便已猜到。
“绍伦郡主夫家乃是国公府上,若非已有证明,国公府怎会胡乱认亲?”萧礼心觉好笑,说着,他从腰间勾出一块铁面牌,其上正以端庄的楷体刻着萧府二字。
“你说的不错,国公府的确比林家好千百倍。”林父沉声道:“她若情愿随你们归去,我毫不禁止,但她若不肯,你不成强求。”
“酬谢?”林父冷声一笑:“我养的是女儿,要甚么酬谢?”他是真的嘲笑,语气中也带着讽刺,他养的是女儿,就算不是亲生的,也是他的女儿,这本与血脉无关。
萧礼以目光咨询林妙妙,他不以为她会放弃如许一个机遇,沈泽也紧紧的盯着她的眼睛。
林父哑口无言,半晌重视到萧礼话中之意,却蓦地一惊,连声道:“国公府?哪个国公府?难不成……是那姓萧的国公府?”他神采震惊到几分惨白,脸上更是悲怒交集,来回变了好久,不但没有规复,竟是愈发丢脸。
少女微微一笑,摇了点头,想也未想道:“不肯。”
“但我想,即便我说不肯……你也不会放我们温馨的在澧城糊口。”林妙妙转头望着门外严阵以待的萧府侍卫,当日她被萧拓逼入侯府做妾时,便是铁甲披身的萧府侍卫将她团团围住,扬言便是束了手脚,也要将她带进侯府。
沈泽面色比林父还要扭曲,倘若这时候他还不知萧礼挂牌上的萧府是甚么处所,他也不必以沈家家主的身份招兵买马,企图挥军北上了,国公府,恰是萧拓地点的府邸,而萧拓其人,恰是萧国公的三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