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国宴(中)[第1页/共3页]
“弗拉明戈?贞儿,你如何老是弄出这么古怪的东西?”
大唐天子李显端坐在太液池畔的凉亭中,赏识着各藩王选送的歌舞。
“你便是荀冉?朕传闻你在临淄郡王的诗会上吟诵出了三首诗,每都城是字字珠玑,被士子们奉为大才,可有其事?”
......
“父皇,儿臣为父皇敬献的歌舞名为弗拉明戈,但愿父皇喜好。”
“节拍?”李显眉头微蹙,这个叫荀冉的年青人总会说出一些本身听不懂的话,不过幸亏他都能用一些简朴的语句解释清楚。
荀冉这话滴水不漏,李显慨叹道:“若我大唐功劳以后皆若荀卿普通,那朕便欣喜了。”
李显在一旁满面猜疑的说道:“荀卿,这也是你在崖州碰到的色目贩子所述?”
“荀卿,你说这弗拉明戈是传自西方?”
荀冉不由得冒了阵盗汗,如果天子真叫他画出欧罗巴大陆的舆图,他莫非真要画出?且不说以唐朝的帆海才气没法远渡重洋来到欧洲,便是真的有才气,粮食的补给也是个题目。至于走陆路,中间隔着一个大食帝国,更是没有能够。
荀冉微微一笑:“恰是。”
李显点了点头:“这欧罗巴在那边?在葱岭以西,和大食交界?”
李贞听得这番话,觉得天子在摸索本身,吓得跪倒在地,连连叩首;“父皇乃天子,万金之躯,受上天庇佑......”
恩,偶然候美意的谎话好过本相。
......
天子倒是摆了摆手:“作的是好诗就当得起嘉奖。你可知这三首诗中,朕最喜哪首?”
“陛下,这弗拉明戈之以是如此豪情,就在于节拍。”荀冉见天子沉浸在弗拉明戈的演出当中,心中非常对劲。好歹他宿世也是个乐队主唱,对于各种音乐跳舞都有浏览。除了芭蕾,他最喜好的便是弗拉明戈。这弗拉明戈刚柔并济,节拍感非常激烈,能够将人很好的带入到氛围中去。
“父皇,儿臣必然不负父皇希冀。”
李显微微一笑:“贞儿,与朕一起看歌舞吧。”
天子叹了一声,道:“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荀爱卿能有此志向,不枉朕遴选你作贞儿的伴读。”
荀冉正在低声跟常子邺、迟健儿交代一些需求重视的细节,见太子在唤本身,忙向前几步来到御前。
哎,这些孩子,都是不懂朕的心机啊。
“朕最喜好的便是你作的那首《参军行》。我大唐以武立国,男儿皆是尚武好战。只是这些年来升平已久,很多贵族天孙沉浸在莺歌燕舞,靡靡之音中,不想再过刀口上舔血的日子。这日子朕又何尝想过,只是边关之势瞬息万变。你不去打他,他也会来打你。如果不存着一份报国之心,真到了两边开战的时候,死的怕就不但是一两个汉家儿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