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城管威武[第3页/共4页]
“城管打死人了?妈呀……”
“混蛋!敢顺从法律吗?”说着,那名城管就劈手拽住明辉,用手中的警棍,在明辉头上狠狠敲了一棍!顿时,明辉头上,一抹鲜红顺着脸颊流淌而下!
没头苍蝇一样的小贩和路人们,碰到拦路的礼服,就仿佛那非洲大草原上,碰到了狼群的羚羊,顿时四下驰驱,一时候灰尘飞扬!
“这些可爱的城管!打死他们!打死他们!”
由此可见,城管是多么强大、威武的一批“豪杰”啊!
听着明辉的话,小兰有些懵懂。对她来讲“城管”这个称呼实在太笼统了,固然,至今为止,她跟着明辉出来卖唱,已经将近有一年时候了,但不知是荣幸,还是明辉“江湖经历”比较丰富,她还从未碰到过“城管”这类生物,她又不会上彀,天然不会明白那种伤害。
一辆又一辆菜贩们的三轮车,被颠覆在地,这段的秤杆,混乱地扔在尽是烂菜――不是本身烂掉的菜,而是被踩烂的――堆里。在那哭号声当中,不知是哪家小贩的玻璃球,狼狈不堪地四下转动,同时还形成了几名慌不择路的路人,踩在上面摔得四仰八叉。不知从那里跑来的几只鸡,正在慌乱地四下乱飞着,挥洒着它们的鸡毛,与它们相映成趣的,另有几只猖獗吠叫的狗……
只见,在街道的两端,同时呈现了一群穿戴藏蓝色礼服,手中还拿着警棒或是浅显的棍子,当然另有罚单,就像数十年前,不,比起数十年前,跨过鸭绿江的志愿军还要雄赳赳、气昂昂的城管们!
“逛街的?扯淡!觉得我刚才没瞥见你们啊!刚才明显就是你们不法在街边卖唱!二百!掏钱!”
明辉一怔,顿时毕恭毕敬地答复:“啊,我们是逛街的……”
明辉顿时慌了:“二百?我们哪儿有二百啊!我们……”
这天,明辉带着小兰,在一处街头摆了个小摊子唱歌。
“嘿!你这老东西!给脸不要脸是吧!两百!从速掏钱!”
这里是一处人流量比较大的贸易区,四周有几座阛阓,在这个不如何大的都会里,这里算得上比较繁华的地段之一了。不过他们不敢在正街上摆摊,毕竟,那边的办理比较严,很能够遭到惩罚。
英国《泰晤士报》对城管的定义是:“中国处所法律者,在履行任务过程中常常会卷入一些公家抵触事件。”一样来自英国的,名誉涓滴不下于前者的《卫报》对于城管的观点是“一些措置轻微犯法和无序状况的雇员。”《每日电讯报》却以为城管是“一种差人力量。”而印度媒体则以为,城管“首要的任务就是摈除街头无照商贩,以及查抄各种答应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