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第4页/共4页]
他话里意犹未尽,但张大山听到只笑着一挑眉,不轻不慢地略高音哦了一声。
前面那句虽没有明说,但是张大山内心定然是明白的,张鸿雁的好,不止赵启霖晓得,他是从小到大最大的受惠人,内心哪有不知的?
想起当年阿谁笑容温婉却气质风华的女人,赵启霖非常记念地抿嘴笑了下,一脸调侃道,“当年我还觉得你会和李彤结婚呢,哪晓得最后是你娶了林薇,李彤嫁了沈家的男人,”叹一句,“运气玩弄人啊!”
哈哈,哈你个大头鬼……张静北撇着嘴拿脚磨着脚后跟,他敢发誓,他要真敢娶了赵宁宁,转头李博阳必定能带把菜刀杀过来,当场将他五马分尸,的确惨无人道。
初恋已为人妇,说再多都是徒然,只希冀她的人生能安然顺利就好,毕竟,豪情再深也熬不过期候的推移,曾经的热烈也已经变作现在的记念。
“郑荀的事儿实在你不消考虑太多,我晓得你之前早有人选,该如何就如何,这是你的奇迹猫,你本身做决定!”张大山拍拍赵启霖的肩膀,简朴直接地说了他的意义。
“不是甚么大事儿,你先压着就行,”张大山哈腰从茶几下拿了包烟,点了火夹在指尖,吞云吐雾了一番,才当真严厉地跟赵启霖总结了郑荀此人的实在本性,“此人野心过分,为达目标不择手腕,我怕你压不住他,为免今后影响到我们杏杨镇,别让他出头是功德儿。”
张大山顾虑的是,在最后张鸿雁嫁给郑荀的时候,郑荀家里但是一穷二白的出了名的贫苦户,郑荀能爬到现在这个位置,张鸿雁功不成没,作为郑家现在财帛首要的支柱,想让郑荀主动放开张鸿雁明显有点不太实际。
这会儿他已经是完整想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