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一念智愚[第2页/共4页]
“咳咳~”吴春刚喝的一口水,被这么一吓,差点喷了出来。
看着不远处花圃中闪现的身影,余少白猎奇的走了畴昔,邻近才看清,本来是小妹吴灵柔。
当阳光重新回到大地,余少白终究不消穿戴戏服,家僮捧着一身襦衫来到他的房间,看到内里的场景,神采有些古怪。
“闷骚?”这家伙竟然美意义说出口,余少白也不肯将话题持续下去,接过他递来衣服。
“哥!你胡说甚么呢!”
小妹轻声笑道:“如何?你不晓得吗?”
吴宅后院正堂里屋,吴春和夫人正筹办安寝,夫人的贴身侍女走了出去。
正冥思苦想的吴子初听到问话,不耐烦的甩了甩手,表示让他放在一边。
“本少爷的衣服天然大些,你先穿戴,别着凉了,等明日我会让人给你送一身合适的衣服,你这边幅再配上一身好行头,小妹必然相中你。”
“老爷,你说子初他是不是……不喜好女人。”
“只是甚么?”
长夜漫漫,在一群水饺的包抄下,余少白好不轻易才睡着,等他再次睁眼,内里天赋方才拂晓,睡不着的他,拖着大袍子走出了房间。
“是吗?那少白你可算是有口福了。”
“夫人~”
……
吴春微微点了点头,说道:“子初是有些混闹,不过这女娃穿的男装,倒也无妨,不会有人说闲话,只是……”
“昨夜刮风,我来捡落花。”
吴雨柔下认识的点了点头,以后赶紧摆手说道:“不是很风趣。”
听到这话,二人微微,吴母挥手让侍女退去,她扭头看向老爷:“子初但是越来越不像话,如何能把人领进家里过夜,实在是有违礼数。”
看着这一出,余少白无法的看了一眼小妹,二人相视摇了点头,对于吴子初,已经有力吐槽。
他接过篮子,蹲在地上开端捡落花,而吴子初则是坐在一旁石凳上,闷骚起来了:“啧啧,此时现在,不但让我想作诗一,四月风起南窗鼓,千番展转梦难归。卧榻忽闻枝头鹊,金玉良缘在花间。”
“百花羹。”
吴子初哈哈一笑,搂住他的肩膀,“说再多,就两个字――缘分。”
“小妹,你如何了,脸这么红?大哥不就是作了诗吗?”他一脸无辜的说道。
听到这话,余少白的视野投在一抹红色上,还真是繁华子,本来这金玉二字出在这里。“子初兄,你不该这么戏弄令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