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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捡漏王》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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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狗的主人[第4页/共4页]

余少白屁颠屁颠的跟着女人分开了冷巷,从古至今,口食之念和男女之欢是戒不掉的大欲,可要说二者谁强谁弱,口食之念要更强,而二者也是顺势相生,口食之念越强的男人,男女之欢方面更难节制,而余少白却截然相反,因为某些特别环境,他的口食之念已经收缩,而男女之欢却越的淡弱。

一传闻论诗,作诗,余少白判定回绝,文艺范分歧适他,他还是做些接地气的事吧。

她也去?余少白先是一惊,后是一喜,有她同业,搭个顺风车,就不消腿着走了。

“吴蜜斯,这是……你的香闺?”之前娄月如当本身是女人,以是让本身进了她的房间,可吴灵柔明显晓得本身是男人儿,难倒不该避讳吗?

幸亏背后另有棵树,余少白仓猝爬到树上,底下六只狗锲而不舍的守在树下,一向叫着,这悲催的画面不由让他想起山里被困在半空中,只是守株待兔的植物变了,之前是老虎,现在是恶犬。

“啊!”

余少白一听这话,便晓得本身又出糗了,挠了挠头,“让蜜斯见笑了。”

“如何了?”

听到这话,吴灵柔轻声笑道:“告别一词恐怕用的有些早,我哥能够没奉告你,我也是文曲诗社的成员,明天的集会天然会插手,马车我已经备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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