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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穷途末路1》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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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缘尽(3)[第2页/共4页]

《品德经》主题思惟:道法天然。

“道法天然”的法哲学思惟内涵

创作年代

作者

《品德经》首要阐述“道”与“德”:“道”不但是宇宙之道、天然之道,也是个别修行即修道的体例;“德”不是凡是觉得的品德或德行,而是修道者所应必备的特别的天下观、体例论以及为人处世之体例。

1、“道”:老子在《品德经》开篇申明:“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六合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此二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这是老子对于“道”这个观点的总括性的描述:道,非当时社会普通的道,即人伦、常理之道,也非那不时人所能定名之道。“道”在老子那边已经超出了世俗社会糊口,更加靠近于天然法例之道,因为六合万物的始基与母源在于“道”,由道开端,“道生一,平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由此,老子用“玄之又玄”来描述道的特别性与通俗性,而实在这个“道”固然“视之而弗见”、“听之而弗闻”、“捪之而弗得”,但老子所言之道并不远人,这里只是老子用“玄”来夸大他所言之道与当时社会所言之道的差别性,并且阐述他所言之道的超然性与根底性。

“道”不但是无形的“物质”、思虑的“精力”、理性的“规律”,而是形成这统统的无形无象、至虚至灵的宇宙本根。“物质”、“精力”、“规律”皆是“道”的派生物。“道”是天赋一炁,混元无极,“道”是其大无外、其小无内、至简至易、至精至微、至玄至妙的天然之鼻祖、万殊之大宗,是形成宇宙万物的泉源底子。[1][2]

内容简介听语音

“道法天然”是《品德经》中老子思惟的精华。“道”作为《品德经》中最笼统的观点范围,是六合万物天生的动力源。“德”是“道”在伦常范畴的生长与表示。“道”与“法”在法则、常理层面有相通点,但分歧于西方天然法。“法”应师法天然之道,在辨证的反向转化当中阐扬其感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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