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夏虫[第2页/共4页]
兴辽保安队能治小儿夜啼的可怖名声,就是当时传下来的。
他魔王般大笑,“飞啊!飞啊!累死你们这些王八蛋!”
但这不是结束,每过一阵子,保安队员会拿扇子把吸饱血的蚊子全给撵走,换上一批新来的,让褐色的蚊子再变红色。
“确切夸大,”吴锐神采庄严,“从生物学角度来讲,吸干是不成能的。人体皮肤大要积有限,一次最多包容一万五千只蚊子吸血。以失血量计算,40万支蚊子一拨接一拨才气把人吸死。但蚊子吸血会先注入点抗血凝蛋白,形成结缔构造充水,构成红肿。红肿处是没法吸到血液的。”
这个故事,吓坏了很多女生。
若不慎踢开蚊帐就糟了。蚊子从隙缝钻出去,在耳边哼哼唧唧个没完。点亮油灯,它们又倏忽不见,灭了灯,又开端嗡嗡讽刺,胶葛到底。
它们在晨露未干时出场,日渐中午便没了踪迹,当太阳的热力散去,又出来兴风作浪。
采摘草药已列为通例事情,但大黄这味药,荒漠上不产。他考虑以后,以夏枯草代替,结果差能人意,聊胜于无。
晋桐气得抡起猎刀,前后挥打,便闻声噼噼作响。不一会儿击落几十只!
然后他谨慎把蚊子的脚和口器一只只掐断,使其没法落下,没法吸血,只能不断的飞。
“不,刚才说的只是失血。真有那么多蚊子同时吸血,水肿瘙痒就够要命了,且很能够过敏休克,算是死于中毒吧。”
荒漠上有三害:小咬、牛虻和蚊子。它们总在给开荒者找费事。
严峻时,还会抱病发热。
开会的时候,吴锐曾经讲了一个蚊子的故事,说的是兴辽公司的开荒期间。
中午最热时,牛虻猖獗。衣服裹得再严都没用,厚厚的牛皮都能叮透,何谈人类!
专门的研讨会好久没召开,谈实际多是事情总结会上顺带聊一聊,并且以不那么晦涩的轻松话题为主,毕竟大荒的夏天实在折磨人。
一个不慎暴露皮肤,会被叮的疙瘩摞疙瘩,像个摺多的肉包子。
叮一下就一颤抖,不长时候,他的后背、大腿就有十几处像针扎一样,疼得呲牙咧嘴。
能做的,只要烧草沤烟,熏走它们,但结果也不较着。
几个来回,逃窜者就被吸干了。
放逐者们来大荒前就传闻虫子短长,都买了蚊帐和防蚊帽。
李剑通身后,独一的医门生何新儒开出医治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