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山鸡和野兔[第1页/共3页]
而万莫非也立马就起家去拿来了,放到锅台上。万小六看着这个蒜子的皮剥了,而生姜也洗了。
一看,公然是洗了的,很洁净。咬上一口:“恩,不错,好甜。”
“六姐真好。那早晨是吃山鸡好呢,还是吃野兔好呢?”万小九堕入了两难之地。
“那边,下去一点就看到了。你们本身去摘吧,我要躺一下。你们重视安然。”万小六躺在草地上闭着眼睛答道。
三小我满载而归。万小六到家就坐到桌边,倒了杯水喝起来。万小九把他的刺猬放到屋檐下的箩筐里,刺猬已经醒了,缩成了一团,跟个刺球一样的。万小九高兴的用棍子逗着它。从地里摘来黄瓜放内里。
“你个小屁孩,要这个做衣服做甚么,别啰嗦,把兔子皮内里朝上,摊到石磨上晒晒。我要从速把这个内脏弄掉,天都快黑了,我们三小我中饭都没吃。”
“就晓得六姐最好了。”万小九高兴的叫着。
“莫非哥,我们没带东西装。等下摘了桃子,放衣服兜里吧。”万小九把长衫拉起来,有个窝窝,刚好装桃子。
万莫非坐起来,变戏法似的从怀里拿出几个红红的桃子,递给万小六。
“小九,兔子皮。”万小六一手拿着兔子一手把兔子皮递给万小九。
万小六手脚利索,把野兔开膛剥肚。内里的全数没要。洗濯洁净,拿在手里。
“那这个山鸡就炖汤吃,这个野兔就红烧吧。不过今晚只弄一样,随便你们两吃甚么。”
“哎哟,好烫。”万小六拔一下叫一下。万莫非看着她,到井里打来一桶水,拉过她的手放进凉水里。万小六的手红了一片。
“哇,好舒畅啊。”
“走吧,我也饿了。”万小六不再去碰背篓。
万小六先把山鸡的脖子用刀横着割开,放放血,再把它放到木桶里,待水烧得差未几了,舀了一盆倒出来,拎着鸡头把鸡脚放进热水里烫,烫个一分钟,提起山鸡,把鸡脚上的厚老茧掠掉,这个只要滚烫的水烫着,这个鸡脚内里的老皮才气掉。再把鸡全部的放热水里翻滚,每处都能沾到水,必然要翻滚,不然这个鸡一面已经烫烂了,另一面毛还拔不掉。就着这个滚烫的水,万小六开端拔毛了。
“我不晓得呢,没吃过。”
万莫非乖顺的把山鸡放中间,把鸡毛连同水一起倒掉。再打水把桶洗洁净,就进屋了。
“我带你们来的,我的功绩最大,天然我应当得最好的。”万小六脸不红气不喘的说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