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第4页/共4页]
“避风港法则”变成了搜刮网站和分享网站的“安然港”,乃至演变成某些网站承担侵权补偿任务的挡箭牌――“先侵权、等告诉;不告诉、不卖力;你告诉、我删除、我免责”
读者、作者、网站办理者贫乏版权认识,是收集文学侵权盗版征象频发的首要启事之一。撤除强化版权认识外,很多专家以为,在措置不法转载等侵权题目时,该当明白网站办理者对于“当即删除”涉嫌侵权文档的详细时候的限定;在合用“避风港法则”时,应当明白合用该法则的详细前提,限定“避风港法则”的滥用。
收集文学面对盗版困扰
两个法则均源自于美国的《数字千年版权法案》,我国的《信息收集传播权庇护条例》也已作出近似规定。
1999年,被以为是中国收集文学元年。至今,收集文学已走过15个年初。
但是,一个不成躲避的究竟是,有收集存在就会有侵权行动存在,根绝著作权的侵权行动仿佛是一件不成能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