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我不吃猪肉[第2页/共3页]
林逸立即猜出这女人的目标,本来她把本身当鸭了。
这一刹时,他俄然发明他的人生有些苦楚。妈了个蛋的,就算他是做鸭的,莫非他的魅力只能吸引这类级别的女人?这特么也太坑爹了!
他没有立即脱手,林逸身上披收回的气味让他感到内心没底,这个穿戴肮脏的农夫工,绝对不简朴。
四周喝酒的客人们都傻了眼,这个民工打扮的家伙到底从哪冲出来的?敢在望海酒吧打人,这家伙胆够肥的!
醉酒男人的身材仿佛炮弹般射了出去,狠狠撞在一面墙壁上,哼哼两声,便晕厥畴昔。
“上!他就一小我,没甚么好怕的!竟敢对周少下这么重手,不打死他,我们就得垮台!”保镳透支大喝一声,一群人同时冲了过来。
“这位帅哥,我能请你喝杯酒吗?”一个软绵绵的声音从他身后传来,差点吓了他一跳。他回过甚看了一眼,这一刻,他真吃惊吓了!
“好大的胆量,你知不晓得你刚才打得是谁!”保镳头子大喝一声,一副凶神恶煞的模样。
“哦?听你这么说,那一会我们打起来,我得动手重一点了。”林逸淡淡的一笑,目光对阿谁风哥对视。
很快,看场子的小 弟们全都跑了过来,竟有三四十人。看模样,这间酒吧也是某个帮派的财产。
很快,全部酒吧便尖叫连连,一些躲闪不及的,直接被“人球”砸中,悲剧非常。
特别当他看到陆晓云竟然被林逸抱在怀中,他的火气更是难以按捺,冷声道:“这位朋友是混那条道上的?在我望海酒吧肇事,莫非是不把我们黑刀帮放在眼里?”
那是个起码有二三百斤的女人,带着一头蜷曲的假发,雪 白的大饼脸上不知涂了多么厚的粉,肥厚的嘴唇旁挂着一颗硕 大的媒婆痣,痣上竟然另有几根毛!他喵的,长成如许,对得起上帝给她这本性别吗?
望海酒吧是平湖最大的一家酒吧,也是那些大族公子哥们最喜好去的处所。
“黑刀帮?”林逸轻笑一声,道:“不美意义,我还真没听过甚么黑刀帮,很牛逼吗?”
林逸长呼一口气,自言自语道:“氛围都清爽多了,看模样今晚必定无聊。唉,晓云那丫头就晓得忽悠我,还说有美女先容,有个屁的……”
不过,她们的眼神扫过林逸时,都下认识地疏忽,穿得这么差,喝着最便宜的啤酒,较着是个穷逼。
他的身材仿佛利箭般射出,眨眼间呈现在陆晓云身边,一拳挥出,击中醉酒男人的肚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