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年少气盛[第2页/共4页]
“细眼天子”于庚子年间曾大闹省会巡抚部院和总督部堂,还一把火烧了光塔街上的旗营,闹了个天翻地覆。而旗军副都统庆隆则视此事为其平生大耻,一向要报仇雪耻。“盲昌”大闹省会后被迫遁藏到香港,但反而申明声望更盛,庆隆更加恨得咬牙切齿。
难堪之际乃弟庆魁却有收成。庆魁此人乃草泽之雄,颇通江湖行动,晓得若要查得切当讯息,必然要整天流连于烟馆、茶馆、大寨这些洪门中人常常出入之地,深知“洪门四教、茶烟饭泡”之道。他一早就留意到整日在沙基流连的常秋水,看出此人幼年气盛,胸无城府,以是就死力拉拢靠近。待同常秋水混熟以后,通过闲谈套话竟然被他约摸得知到谭云扬和“烂头坤”的秘闻一二。庆隆从乃弟口中所言,又查出谭云扬乃父恰是省港红船梨园前辈“公脚先”,顿时就鉴定谭云扬必然同四至公司弟子起事有关,因而就同庆魁一起算计常秋水,但愿从他身上有所收成。
让他真正崩溃可骇的是第二次深夜番摊赌局,被他俄然见到那“唐坤”脖子上近似刀疤的伤痕,另有缝合的模样。常秋水再都对峙不住,今后数日都是魂飞魄散,只是想到定是“烂头坤”已经晓得本身就是告发之人,要返来索命。
常言道“豪杰难过美人关”,庆魁很快就找到了常秋水的“痛脚”。常秋水生得姣美天然风骚多情,又是洪门中人,小小年纪就迷上了陈塘南的一名“琵琶仔”(雏妓),千方百计要为她赎身,但是一来身无黄白之物,二来他只不过是四至公司年青辈浅的弟后辈子,陈塘南的大寨鸨母底子就不放他在眼内。
常秋水听闻喜出望外,对庆魁更加感激不尽,恨不得为他赴汤蹈火、在所不辞。过了两日,陈塘南大寨就派人来请常秋水“开寨厅”饮花酒,恭谨有加,并且统统破钞都已经有人付出。常秋水欣喜之下到得陈塘南,竟然是他日夜所思的“琵琶仔”来相迎,另有庆魁作陪,一问之下,公然就是庆魁的手腕。
龚千担笑道:“我还觉得你汤姐带是‘沙煲’大的胆量。这家伙你那晚在广利大舞台就看到过。”(未完待续。)(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