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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败类到忠犬进化史》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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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安稳[第3页/共4页]

下午沈秋去砍了很多柔韧的柳枝返来,她不会编兔笼,但小沈秋的影象中,有沈二牛编筐子的景象,而她们从戎的,强大的脱手才气那是必然的。磕磕绊绊的编了一会儿,就开端谙练起来,一下午就编了一个大框子,内里垫了些草,把三只被绑的蔫蔫的兔子都放出来。

沈秋心中一喜,或许这张弓正合适她现在的身材,不过不晓得是做模样的,还是质量也不错。

小石头扶着筐子,镇静的呀呀叫,戳着一根小手指,试图从网眼大小的裂缝中伸出来摸兔子。明天早晨返来的时候天已经黑了,小石头没发明这个好玩的,现在但是美坏了。

……

桂花婶道,“行,这个你别管了,到时候咱两家一起买。”

“婶子,甚么事?”沈秋放下柴刀问道。

孙管事发笑,对李守贵道,“这小子倒是机警。”

沈秋摘了一张弓在手里检察,那铺子的伴计本来因为她肥大有些看不起她,刚想禁止,就见她拉弓对准的模样竟是非常谙练,遂杜口不言。

沈秋看了看手中已经豁了刃的柴刀,感觉本身也需求添置一件利器。要真抓起猎物来,柴刀太不趁手了。

沈秋为了干活便利,一向是一副短褐打扮,头发也高高的束在脑后,以是看起来像个少年。

沈秋先去买了三丈棉布,又买了油和盐,然后去猪肉摊上要了几根猪骨,就开端在街上寻觅铁匠铺子。幸亏这固然不是沈秋所晓得的任何一个朝代,但文明却没太大差别,店铺上的繁体字她都认得。

那丫环笑嘻嘻的付了钱,和自家主子一起出了门。

到了去镇上这一天,沈秋已经攒了八只兔子,本来想留了一对成年的种兔,毕竟这玩意儿滋长极快,但想了想,她不太会养,夏季又没有甚么草好让它们吃,就都带上了。

“常听守贵叔说孙管事是刻薄人,代价天然错不了。”沈秋笑道,“您说多少就是多少。”

红衣女子身后还跟着个青衣丫环,跟仆人一个模样,斜眼睨了沈秋一眼,就看向自家主子。

虎子在中间一边照看他,一边也拿着青草逗兔子,沈秋拿着柴刀在角落里把明天和明天背返来的柴火劈得整整齐齐,码在墙角。

守贵叔看惯了,没甚么感受,现在被孙管事如许一叫,先是愣了一下,随即发笑,倒没说甚么,固然边城的民风比较开放,但沈秋扮作男孩还是便利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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