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第2页/共3页]
走出版房,分开家,带着烦躁的心,出门散心去了。
夜幕来临,我仍旧像个木头一样,坐在书房的椅子上。屋里没有开灯,但不暗中。书房的采光很好,两扇庞大的落地窗,即便是在夜晚,那江景的灯火,也能通过窗户晖映出去,使得书房内获得些许亮光。
我决定来一次本身抄本身,把身为凌峰期间写的最为对劲的作品拿出来,在不窜改其首要故事框架的环境下,相沿其套路,改改剧情,改改人设,把小说内容从里到外创新一遍,让它摇身一变,变成一部全新的小说,用这部小说去对付白老者。
本来按理来讲,几天的工夫已经写了十几万字了,小说的进度算是相称快了,我应当感到欢畅才是。可不晓得为甚么,我看着面前的作品,却一点也欢畅不起来,乃至产生了讨厌的情感。
我常去的这家酒吧,坐落于宁波老外滩当中。提及宁波的老外滩,与上海的外滩分歧,固然没有上海那般大场面,却有着本身独占的气势。
盘算了主张,我就迫不及待的完工了。
此时现在,这个混蛋家伙,正一边灌着啤酒,一边东拉西扯的说着甚么,看模样非常的欢畅,明显底子没有把之前犯下的错误放在心上。
固然说这么做并不但彩,也并非出于我的本意,但我想得也很明白,与其如许呆,等着那不晓得甚么时候才会呈现的灵感,白白的华侈时候,还不如像如许动点歪脑筋,早点把任务做完,这才是霸道。
“唉!”我重重的叹了一口气,“烦死了!还是出去透透气吧!”一边着牢骚,一边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也因为这件事,我在网上也被很多读者骂过,但本身却毫不在乎,毕竟那不是出于我的本意,只是在实际的启事下,不得不采纳的行动罢了,算是我在款项面前的一种让步,我还是以自嘲本身是个披着作家外套的贩子。
“妈的!我这是在写些甚么?”我开端对着电脑屏幕抱怨起来。
抄袭改编本身的小说,对于我这个有着丰富写作经历的作家而言,实在是件非常简朴轻易的事情。
我的双眼,目不转睛的盯着那混蛋,如果瞪眼能杀人的话,恐怕这家伙此时已经被我杀了几百次了。
没几天的工夫,我就已经洋洋洒洒的写下了十几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