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普通人林逍[第3页/共3页]
这是一个名叫洛口的小村庄,位于淄川郡的紫苑府。本来,洛口村是位于怒澜江干的一个小村庄,恰好处在江水流经的十二道弯中的一道弯脊上。只是百年前怒澜江一夕改道,江水取道一线水今后,这里就成了一个位于本地的小村庄。
村里有几十个跟林逍一样的孩童,大的十六七岁小的十岁出头。都是给米府干些粗活打打杂,去做些到山里捡柴、担水、帮工的事情。米府在周遭百里都是数一数二的大师族,偌大一个宅院是能供应很多的事情的。
祖祖辈辈靠着打渔为生的洛口村村民,看着几白天便干枯了江水的怒澜江和暴暴露来的积满了淤泥的河床的时候。曾经感觉老天跟他们开了一个最大的打趣,一下子就断了他们的保存之本。
十年前一个名叫孔福的江湖郎中,带着还在襁褓中的林逍带到了洛口村。孔福对村民说本身比来几年感受身材不大如畴前了,不能再四周游走行医,便想着找个小村庄定居下来。襁褓中的婴儿则是他在江上救起的一个孩子。
小瘦子一边摇着头,一边唉声感喟的立在了林逍的身边。矮胖个子的小子叫孟福,跟林逍一样都糊口在洛口村。只是他是本地的原住民,洛口村人十个内里倒是有九个都姓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