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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王记》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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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但是楚离,对于天下各地的那些没见过世面的乡巴佬而言,都城两个字,绝对是一个崇高且高不成攀的存在,在他们的心目中,那边到处是矗立入云的亭台楼阁,大街上来往的都是一笑倾城的绝色美人;那边的酒楼,厨子拉的屎都比自家桌上的饭菜好吃,那边的糊口永久都是醉生梦死夜夜歌乐。

楚离曾经不止一次撺掇徒弟带本身去都城逛逛,但就像当年向老爹探听娘的话题一样,楚莫对都城这个话题老是讳莫如深,问急了就是一顿胖揍。

“不是普通的马车!”

老色鬼?

因而乎,一个七十岁的老木工见到了这张图纸。

“跑!!!”在楚离的影象里,这是老爹生前说过的最后一个字。

读誊写字、为人办事、技艺、兵法、以及最首要的科目:偷东西。

楚离一贯很神驰都城。

看了看铺在地上的图纸,又看了看手里的银票,楚离叹了口气。

楚离也惊了,本来这老色鬼这么有钱,估计阿谁一人当官养三代的大户人家,就算祖坟冒青烟能再养出一个大官,也存不下这么多。不过话又说返来,他如何会有这么多的都城银票?怪不得他那么忌讳都城!

除了卖茶叶以外,甚么都教。

起首是厚厚好几叠的银票,不过都是都城的银票,票额有大有小,小到五两十两,大到成百上千,看日期都是十几年前的,若想兑成现银,起码在本地是不成能的。

在楚离的印象中,老爹是个怪人,也是个废料,文不能文武不能武,身为铁匠,却连把用得住的菜刀都打不出来,因为技术太差,在一个处所混不了几年便会臭名昭著不得不换处所,跟孙乙过日子的时候,楚离没少风餐露宿。

都城,当然就是天子住的阿谁都城。

这十年,楚离的日子可比头十年充分很多,固然不得不跟着徒弟学习那些让人头疼的四书五经诗词歌赋,但却也有幸学到了技艺。楚离喜好技艺,自从老爹被杀的那晚开端,楚离便一向在想一个题目:既然老爹那么能打,为甚么向来不教本身技艺?而跟着年纪的增加,楚离脑袋里的题目越来越多,老爹作为一个不入流的铁匠,为甚么有那么好的技艺?他究竟是谁?而我又是谁?莫非真像那老色鬼猜的那样,本身是某个隐姓埋名的忠良以后?

以后,两眼一翻,死了。

还没等楚离喊出声,便被此人一掌拍晕在地,待复苏过来,发明天已大亮,本身正趴在一架破褴褛烂的马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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