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1 南离[第1页/共3页]
这幅画面南进已经看了不止一两个年初,而是整整十数个年初。
“你还没淬骨,山上猛兽多不如部落里安然,你今后还是别偷偷上山了,等我有空了我带你去。”
“哼!十五岁还没淬骨,华侈粮食!”
南叔自有他的事理。
“开山拳已经越地圆润了,只是可惜不知为何南叔仍旧不肯让我踏入淬骨境。”
南进有些无法,不过他并未泄气。
“猛子,你可别陪他上山,有那工夫还不如多演练几遍开山拳争夺早日成为一名荒士为部落而战。”
这头仿佛是受伤才被南进活捉的麋鼠却成了南进的口腹之物。
大荒亿万部族的部众,生来就要战役,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与万族斗争,只要斗争才气保存,淬骨乃是修炼的第一道坎。
淬骨三重,再次做出冲破,便能成为一个荒士,一个真正能够保护部落,为全部部族担当叛逆务的兵士。
一头成年的麋鼠,如果活捉的话,能够从数十里外的血石荒部兑换到足足三块荒石或者一件用上好的荒兽鳞片制成的战甲。
白叟也并未说甚么,只是埋头啃动手中的腌肉,仿佛是甚么极其可贵的甘旨普通。
9年,他足足将淬骨的动机压抑了九年的时候,部落中跟他春秋相仿的少年乃至更小的少年都已经起码进入了淬骨一重之境,乃至有少数几个天赋异凛之辈已经进入了淬骨三重境地。
吃了一整只麋鼠,南进并不饿,但是他也没有回绝白叟,而是安温馨静地坐在石桌边上,伸手从食盆里抓起一块拳头大小的水煮腌肉便嚼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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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远处看是面前一样的青山。
而对于还没有胜利进入淬骨一重的南进而言,那开山拳倒是没有资格去学的。
将残剩的火石和柴火顺手塞进巨石下方的石洞里,回身便往山林外飞奔而去,行动极其工致,如果不是亲眼所见,乃至有些令人赞叹。
“南叔!”
角马的肉本就粗糙,腌肉更是难吃,味同嚼蜡普通,南进吃了一块便再也不想多吃。
南进走进屋内就看到白叟繁忙的身影。
大荒部落之人食量极大,狼吞虎咽普通将一只十数斤重的麋鼠尽数吞下肚,南进也不游移,当即便席地而起,双目紧闭,双手力握成拳,一拳挥出,一拳便顺势而上,浑身的骨骼顿时便噼啪作响,如同石珠落盘普通。
南部荒域靠近大荒最南侧,亿万里之遥,漫无边沿,即便是部落中最为强大的荒士,也没法穷尽如此可骇间隔的万分之一。